原文由 kv5688 於 2007-4-23 00:34 發表
.....歡迎有空多指導小弟一下 感恩 ^^... (文多恕刪~)
個人認為貴大在路上拍了女生的照片...
刋登在公開的網站上然後將女生物化的情形就是不尊重的行為~
會用"好物","辣貨","看到會性奮","高檔辣物"...
在在都顯示了您多麼不尊重您手中相機前的女生~
說實在的,就算是水果報...在路上拍了漂亮的MM~
也要經過當事人的同意並且感謝配合拍照~
而您呢?我實在不明白這樣算是什麼尊重...
PO了照片然後稱讚這位女生是"XX物","XX貨"...
甚至用了..."看到會性奮"等字眼!!
請問這個"性"字...是您故意的還是用錯字呢?
看到好文應該是要回應一下並感謝貴大的辛苦...
但是看到貴大對於拍到的MM竟是如此的態度~
加上被其他大大點出問題點還大言不慚的說自己態度沒錯...
無言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