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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網路面交糾紛!!(9/2已處理!!)

原文由 wangalien 於 2008-8-15 02:01 發表
學個經驗吧...
以後網購東西
不管是面交、郵寄、自取還是怎樣的
記得不論如何
先下標!!!

希望這事能有個好結局
有甚麼新動態請在跟大家分享囉~



印象中  我 1 2年前就在Y拍被詐騙過

之前是有看評價   大約有十幾  都好評價  
還說可以面交勒   還有面交成功的評價.....
沒想到結果都是造假的  

不過好險當初有下標   最後雅虎有賠錢匯入我帳戶....



這次要買東西也有特別看評價  等等的
甚至有他手機  跟家電

他朋友Y拍帳號評價還有70個好評....
他個人還給半年保固

想說這次應該OK了
沒想到還是發生這種事情

唉......只能說人心叵測關於網路面交糾紛!!(9/2已處理!!)6770
個人覺得:

消耗品儘量不要買2手的,

除非在保內/賣家提供個人7天保證.

回覆 #11 ggyy31201 的文章

咦...
我突然看到
你有他的家電...
那應該對你還有點幫助歐

除非他為了躲你
連自己家的電話都換了關於網路面交糾紛!!(9/2已處理!!)942
不然不太可能找不到人
(除非他家人也....)
Take It or Leave It
14#
hsu 2008-8-15 02:38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由 cvbb12345 於 2008-8-15 00:00 發表
........恕刪
我朋友:要不然你蓋章簽證明
賣家:不要,誰知道你會在後面加上什麼
現在癥結點就在這了!!

打個一式二份的書面證明, 雙方在每行文字的頭尾蓋章以茲證明
如果對方願意的話

[ 本文最後由 hsu 於 2008-8-15 02:39 編輯 ]
原文由 ktk_ace 於 2008-8-15 02:26 發表
個人覺得:

消耗品儘量不要買2手的,

除非在保內/賣家提供個人7天保證.




的確
消耗品這種東西還是新的好

只是避震這東西
該說他消耗品嗎...?
好像也不太對齁...

話說那個賣家給"個人半年保固"
可是...
他就好像不太想負責的感覺...
Take It or Leave It
原文由 hsu 於 2008-8-15 02:38 發表

打個一式二份的書面證明, 雙方在每行文字的頭尾蓋章以茲證明
如果對方願意的話



請問格式要怎麼打呢?

小弟沒這方面的經驗.....關於網路面交糾紛!!(9/2已處理!!)6496


還有個問題就是   就算證明OK了
但是他如果拿去修理一直托該怎麼辦....
不然正常拿去DY工廠送修的話
大概3天左右就OK了...
17#
hsu 2008-8-15 05:13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16 ggyy31201 的文章

法律的方面小弟是整個不行, 無法分享能完整保障你權益的擬定格式
所以僅能夠提出工作上的合約防僞經驗.

主要是希望你能夠趕快先拿到書面或任何的購買證明, 因為你有的都只是口頭上的關於網路面交糾紛!!(9/2已處理!!)7802

回覆 #15 wangalien 的文章

不要懷疑,避震是消耗品...

只是...

要看人騎 :

有些人騎改裝的不到半年就ko了...關於網路面交糾紛!!(9/2已處理!!)2677

有些人用原廠用到車壞了也還沒消耗完關於網路面交糾紛!!(9/2已處理!!)1982
不過當初在電話中有談到
避震是完整的!!並且給予個人半年保固喔!!
不知道"通聯紀綠"算不算是一項證據呢?
通聯記錄...
你是說證明兩個人通過電話的通聯紀錄
還是證明他說過那句話的通聯紀錄呀??

前者似乎不代表甚麼...
後者..市井小民想要那個...在等100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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