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wangalien 於 2008-8-15 02:01 發表 學個經驗吧... 以後網購東西 不管是面交、郵寄、自取還是怎樣的 記得不論如何 先下標!!! 希望這事能有個好結局 有甚麼新動態請在跟大家分享囉~
舉報
原文由 cvbb12345 於 2008-8-15 00:00 發表 ........恕刪 我朋友:要不然你蓋章簽證明 賣家:不要,誰知道你會在後面加上什麼 現在癥結點就在這了!!
原文由 ktk_ace 於 2008-8-15 02:26 發表 個人覺得: 消耗品儘量不要買2手的, 除非在保內/賣家提供個人7天保證.
原文由 hsu 於 2008-8-15 02:38 發表 打個一式二份的書面證明, 雙方在每行文字的頭尾蓋章以茲證明 如果對方願意的話
追蹤0
粉絲0
文章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