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由於民眾現在幾乎人手一支智慧型手機,加上行車紀錄器的普及,大量檢舉案件需額外撥出警力處理,排擠到員警的業務運作。
警方也會講假話
檢舉也好幾年,每次都是同一位警員處理(且同一區處理員警好像只有二到三位要處理一個行政區案件)
只有旺季是外包案 (使用哈囉台北系統外包居多,使用北市交大系統自行處理居多)(話說外包是指:民間公司?核定該案是否正確,最終決定還是警員?)
人力不足??騙騙沒檢舉過的人
另外執法組有多少人我是不知道也查不到,排擠到員警的業務運作真的是幹話
執法組不會只有不到五人要負責一行政區十多萬人?
環保局執法業務也不像警察單位只會講幹話,大多時候還會打電話給檢舉人說明,台灣警政單位執法組不懂法規的也很常見
行駛中遮蔽車牌案之信義區執法組某位警員寫到現場欄查為主不予舉發,機車遮蔽車牌在台灣真的不會有警察欄你,根本不要掛車牌好了
信義區有三輛載回收的機車,時時遮蔽車牌,一天在路上跑少說超過五小時,好幾年從不會遇到警察?那幹啥裝車牌拆掉不就好
本文最後由 葡萄不一樣 於 2021-12-12 08:02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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