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裝行車紀錄器觸法?! 騎士:不合理
2021/08/22 華視
馬路如虎口,不少機車騎士都會在安全帽上加裝「行車紀錄器」,也有的會加裝「藍芽耳機」,一來因為方便,二則如果遇到事故,還能留下證據。不過有議員在臉書上分享一則交通部公文,讓機車騎士火氣很大,公文提到,安全帽表面不得超出5MM,如果自行加裝有「攝影功能」的3C產品,或其他增加美觀的裝飾品,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6項,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舉發。
騎士說:「一顆不是隨便都2、3公分嗎,這樣要怎麼裝。」有的騎士說:「未戴安全帽我現在有戴安全帽啊,那你說未戴安全帽依行政解釋上,是說你扣子沒有扣,那個你罰我沒有話講,但現在我有戴啊我保護的到啊。」明明就是為了自保而添購的裝置,現在卻成了違法事證,讓騎士們很難接受。
對此交通部至截稿前沒有回應,而經濟部標檢局則強調,一切都是依照國際慣例,經濟部標檢局副組長鄭慶弘說:「避免撞擊之後避免騎士撞擊之後,會產生應力造成騎士的頸部受傷,所以我們才會有這樣的規定。」
標檢局強調,機車突出物可能會造成騎士發生意外時頸部受傷,而根據警政署的統計,全台總共有1399萬輛機車佔比63%,近5年事故率都超過50%,去年更飆到54.26%,創下歷年新高。騎士安全不能馬虎,但是否能在事故後自保和交通安全之間做出權衡,這回政府機關,可該好好聆聽人民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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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帽不得加裝行車記錄器?標檢局:採非固定式「沒違法」
2021/08/24 自由時報
媒體報導安全帽加裝「行車紀錄器」有違法之虞,交通部發公文提及根據經濟部標檢局意見,表示加裝的物體不得超出安全帽表面5mm。標檢局說明並未限制加裝行為,只是希望採取更加安全的方式,如採用容易脫開,非固定式等方式如以魔鬼氈、黏膠、夾具等,以避免發生交通事故時,造成騎士頸椎受傷。
媒體報導安全帽如裝行車記錄器恐違法,引發騎士哀鴻遍野,標檢局昨做出說明表示,加裝並未違法,但希望以適合方式符合安全性。標檢局表示,依據國家標準要求包含安全帽表面突出物不得超出5mm,但「受到衝擊時可容易脫開之裝備」,則不在此限。
標檢局說明因騎乘機車發生事故時,若有突出物固定於其上,發生事故時,安全帽與地面產生應力,會造成騎士頸部受到傷害,危及騎士生命健康安全,在日本、印度、越南等國家均有相同規定。標檢局表示,近來因消費者對複合性產品需求,已有消費者於安全帽表面加裝行車紀錄器或藍牙耳機之情形,並且為了方便穿脫,採固定方式,自行加裝。
為確保消費者使用上更加安全,標檢局多次召集專家學者進行研商,並未限制該加裝行為,只希望用更加安全的方式,如採用容易脫開,非固定式的魔鬼氈黏貼等、黏膠、夾具等,以避免發生交通事故時,造成騎士頸椎受傷。目前機車用安全帽國家標準為CNS 2396規定後,是調合日本工業標準(JIS)訂定。
安全帽裝行車紀錄器違法? 標檢局解釋:未限制加裝
本文最後由 lkkfisher 於 2021-8-30 11:01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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