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沒受傷"的話加上對方不賠就只能自己提起民事訴訟,如果要提起民事訴訟.
1.一個月後去交通隊申請初判表(這種路邊停車開車門的基本上肇責很明顯不需要花三千再申請車禍鑒定).
2.車子牽去估價後收集一切你想要求償的單據(當然法官不會照單全收).
3.網上下載範本寫一寫去法院提起民事訴訟,10萬以下都是小額訴訟,提起的人要先繳一千塊,勝訴後可以拿回(由敗訴負擔),如果開庭中途和解可以拿回三分之二.
4.到時會寄掛號來通知先開調解會,不行的話才會排時間開庭.
之前也是騎車被違規停車開車門撞到,人完全沒事只能提起民事訴訟,修車費用約三四千塊,對方不賠說要我上法院~所以我為了不讓他失望就提起民事訴訟了,反正我時間很多~人生第一次上法院開了大概四次還五次庭(遇到一個死都不願寫判決書的法官)對方受不了自己提出要和解,我拿回所有修車費包含訴訟的一千塊費用.
說實在的上法院就是要比誰的時間多,很多人嫌麻煩就自己吞下~當然沒有對錯畢竟時間就是金錢也許請假上法院的損失的時間費用比修車的還高,以我來說雖然修車費用才幾千塊但就是看不慣肇事者一付我不敢去告他~為了爭那一口氣我只好不能讓對方失望,這是你的權益要不要爭取就自行決定囉.
以上是我自己的經驗,雖然我只為了幾千塊跑了很多次法院,不過過程中我學到了很多經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