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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簡單的車禍也花了七個月才圓滿落幕,
過程中上網查了很多次資料,
事情結束之後也來寫一篇個人心得,
放在網路上希望多多少少能幫助到其他跟我一樣發生車禍後,
有疑問的人一點小忙,當然不要有車禍才是最好的事情(苦笑)。
事情回到七個月前,1/22 早上騎車上班,路過台北市南海路及和平西路口,
剛好有三個女生在路口轉角招計程車,
不知道是他們太臨時舉手還是計程車太晚看到,
計程車開超過之後又緊急的停車,完全出乎意料之外,
(照片中紅圈就是當時招手的路人)
計程車打了右方向燈後緊急減速向右偏駛,
我緊急剎車之後還是輕微的碰撞到計程車後保桿,
是那種時速大概剩下3至4左右的狀態,無車損,但有計程車的黃漆,
當下還沒反應過來,後面的機車直接朝我後面衝撞上來,
霎那間一陣天旋地轉,我就重重摔落地面(尾椎 手腕 挫傷)。
摔得七葷八素的,印狀中有幾個阿伯來幫忙,後車因為腿被車壓住,路人想要幫忙把車牽走, 被我制止,不要破壞現場阿!!!!!!
最後是稍微把車抬起來,讓人把腳抽出。
其中一個路人阿伯還對我們落下一句話:就是你們騎那麼快啦!
就馬上閃了。
整個?????????
不解長輩面對車禍什麼都怪車速是什麼意思……….
後車騎士還有點生氣阿伯罵這一句。
我拿起手機報警的同時,這才發現計程車怎麼慢慢往前開走了。
趕快記下車號,接著站在車後指揮交通,請大家避開避免追撞事故現場,
當時事後主要的爭議有兩個
計程車這樣算肇事逃逸嗎?
(後來查了一下發現這樣不算刑事的肇逃,也不起訴,
我猜不起訴的原因可能是因為司機有下車查看我們,這部分是事後看監視器才發現的,
到底前車這樣有沒有肇事因果責任?
計程車的態度完全是一個擺爛,乾我屁事的這種態度,整個不想鳥我, 甚至覺得我們兩個機車騎士聯手要坑他之類的,打電話過去給他, 本想連絡看看是否可以約時間三方討論一下後續,結果都是在雞同鴨講,直接請我去告他, 後來區公所聯絡調解也擺明不會去,台灣的職業駕駛素質真的屌,呵呵。
追撞我的騎士倒是表明他有保第三人責任險,但他覺得是計程車的責任,
主動聯絡上我希望後續能保持聯絡(雖然事後根本不積極,讓我有點不高興)。
對我來說,前車說不是他的錯,後車說是前車的錯…
三方中又有一方完全不處理,事情整個停擺無法處理下去… 初判表的結果看似前後都有責任,我後來也沒有申請鑑定
(修車就花了兩萬多,不想再花三千了…)
後面機車告計程車肇事逃逸→不起訴 (4月結案)
後面機車告計程車業務過失傷害→不起訴 (4月結案)
我告計程車業務過失傷害→不起訴(8月初才收到處分書)
也因為遲遲沒有結果我也在半年的追訴期內提告(7月提告)
我告後面機車過失傷害→送調解委員會
結果最後檢察官認為後車本來就該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 且我的受傷是因後面機車煞不住所導致,與計程車沒有直接因果。
等於排除了計程車與這場車禍的關係,是後面機車要完全負責我的損失了。
當時初判表出來後,後車的保險-國泰產險,有聯絡我至少兩三次,
表示如果是他們的責任會全額賠償,不會算車的折舊率,且按照初判, 按照他們的經驗判斷他們願意賠償我三成,覺得計程車要負擔七成, 我也跟國泰溝通,當下的責任不明的關係,提告也還在等結果, 想要等提告的結果再來談和解的問題,國泰表示理解。
火大的來了,等我收到我自己告計程車的起訴書,傳給國泰提出要他們全賠的要求, 國泰卻又改口表示他們沒有再參考判決的結果,只參考初判表或是鑑定報告,還說這不是推託…
那為什麼當初溝通明知要等判決,也願意配合,卻隻字不提他們布參考判決結果呢? 感受非常差。
轉而跑去找後車騎士抱怨施壓,連他也覺得困惑及不滿,
難道檢察官的處分書小於初判表嗎? 為什麼國泰不願意賠我?
後來後車車主跟國泰溝通過後,國泰就通知要全賠了,
在一樣的條件之下,呵呵。
果然好好溝通人家都看你沒有,一定要發火,事情就可以解決了!?
最後也接受了國泰開的價格,扣掉成本,小賺一些,畢竟老車上法院算殘值也很不划算,
事情就這樣還算圓滿的落幕了,8/24收到錢,總共整整耗了7個月...
插曲抱怨一下,當初檢查庭開庭的時候,有傳那時候路過的阿伯來當證人,
有一段對話大概如下
檢察官:你有說怎麼騎那麼快這句話嗎?
路人阿伯:有
檢察官:那你有看到車禍的經過嗎?
路人阿伯:沒有,我只有看到撞完後
檢察官:阿伯當下有說怎麼騎那麼快嗎?
我:恩 他有說 (當時想說問啥就回答啥)
結果最後處分書上寫,因為我證實阿伯有說過這句話,等於我承認我車速過快…..
這到底三小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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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最後由 ccs94405 於 2018-9-5 23:03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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