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專利之前我有研究過所以回覆一下
在臺灣 新型專利 和 發明專利的申請是相當天壤之別的!!
新型專利 只做"形式"的審查 簡單來說 你只要有按照相關的格式撰寫專利 就會過了
優點是 速度快 可以先用很快的時間卡住專利位置
缺點是 有很大的機會不具備專利性 畢竟只有審格式並沒有審內容
發明專利 就不同了 得要做內容的實質審查 這是一個很大的工程 專利局在審閱發明專利通常需要花上很長的時間!! 而且發明專利審查過程中 就會把新型專利的內容拿來比對做確認 因此就是剛剛說的 你用很快的時間把新型專利拿下來 就能卡住一個專利位置 未來有人拿類似的概念想申請發明專利的時後 就會因為內容的實審跟已在前申請的新型類似而被駁回!! 所以如果拿的到發明專利就100%具備專利權!!
G8和ADI的例子 我來看 就是ADI先用新型專利很快的先卡住一個位置 而且查了一下 ADI是新型發明一起申請 這是一個不錯的做法 先卡位置 再來慢慢取得發明專利!!
可是G8卻是已拿到發明專利 證明 他已經被實審過了 而且專利局給與公告發明專利的權利!!
若G8與ADI的新型專利類似 那就您說的 不可能會過 可是 看起來 G8是已被專利局核准了...拿到專利權已經是事實!! 而ADI的新型同步申請的發明專利查了一下卻還在"審查中"
所以 就算到時ADI的發明專利也過了 就是兩篇不同的發明專利 彼此並不互相侵權!! 您說G8抄ADI的 就以發明專利 和 新型專利 彼此之間的等級來看 是有點不太合適唷...
發明專利 > 新型專利 發明永遠凌駕新型之上!! 新型若要執行專利權需要去做"技術報告" 分數從1分到6分 查了一下 ADI的新型專利沒有技術報告 所以也還不知他的可專利性有多高 只能等同步申請的發明專利審查的結果!!
So 現階段 G8是發明 ADI是新型 那 誰比較厲害 應該會判斷了吧^^ 本文最後由 路法思 於 2018-5-23 08:42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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