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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兩個人的可以上高速公路了,你呢 ?!

11#
d20609 2017-12-8 12:17 發文來自手機 只看這個作者
台灣人大部分害怕改變,一有改變就先唉唉叫也不管是非!但是台灣人會追流行,只要把騎車變成一種流行就會一堆人跟風了!哈哈哈哈
台灣越來越落後+1
台灣很奇怪~
縱火犯抓到都以"死刑"論處
酒駕撞死人最重只判7年有期徒刑 本文最後由 alantung 於 2017-12-9 01:12 編輯

喝酒,開車停路邊可以拒檢不罰

喝酒,開車撞到人說我也不清楚就好

喝酒,開車肇事可以找人頂替人在家裡睡覺

喝酒,開車被罰錢吊照了不起開身分證就好

知道好處這麼多,還不趕快把機車賣掉,買車喝酒去
2012 07 01 台灣黃牌路權歸還~

值得紀念的日子
life 發表於 2017-12-8 04:00
之前跟同事半開玩笑的說:想幹掉情敵嗎???              
                              買罐高粱放車上,
  ...

先喝幾口再報警說自己酒駕撞人了,還能享有自首減刑的優惠哦....
16#
雪豹 2017-12-8 18:35 只看這個作者
開車、騎車兩者本來就沒有隔閡,是當官的無能,怕事不敢承擔!否則空汙嚴重地區,要考慮只能騎電動車!試問空汙也是機車造成的嗎??如果不是,只是希望減少空汙,那為何不一視同仁,空汙嚴重地區,一律只能開電動車?? 本文最後由 雪豹 於 2017-12-8 18:37 編輯

光清朝時期要大家接受火車是很方便又快速的移動工具就花了5.60年大家才接受了
現在要那些死腦筋接受2輪是更方便的代步移動工具不用花個5.60年嗎?
哈,如果開放重機可以上國道,那這個"人"改騎重機上國道,不知道大大如何想?

給個讚

當他的行為不當 , 不管任何的交通工具 , 他都不適合使用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7-12-11 08:52
19#
wtr 2017-12-8 21:44 發文來自手機 只看這個作者
追根究底跟本和交通工具無關
是“人”的問題
為什麼想不通呢?
20#
cloud. 2017-12-9 00:00 只看這個作者
酒駕撞人的新聞幾乎天天在上演,過了那麼久也沒什麼辦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