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的交通安全環境本來就不是0跟1的比喻!
然而台灣在全球的交通事故死亡肇事率是名列前茅的!這是事實啊。
表示連打60及格分數都有問題。難道認證制度跟處罰相關法令不應該有重大改革嗎?這不是苛求零肇事、零違規的滿分妄想,而是不應該原地踏步、不思長進、自滿於現況!
單就樓主影片來看,亂騎的女騎士、佔用直行車道左轉的貨車、跟行駛路肩的拍攝車就三種不同的違規行為!宣導施行多年,最基本的騎車不戴安全帽跟開車不繫安全帶依然可見!
那若撇開影片不談,根據自己多年道路經驗(含跨縣市),每天行車幾乎隨處可見俯拾即是的道路違規,天天花數小時處理數件到十數件違規檢舉。
若您要問說要達到怎樣程度?以我的標準就是至少要達到在路上行車,數天甚至1週都未見到1件違規!
若請以您的實際用路經驗來回答!!您已滿足原現況?還是.......
再回到影片女騎士問題,影片一開始內線車道就是禁行機車,那為何女騎士還會出現在內線準備直接左轉?這不是表示女騎士就是踩在違規駕駛行為上在做直接左轉,就算當下直接左轉比後來影片的亂騎行為安全。但是表示一進入道路始端就明確知道該路口應該兩段式左轉,也就沒有什麼需要花時間搜尋標誌跟後續什麼一時反應不及、干擾、被逼問題!
不是更直接證明該女騎士平常應該是常以選擇性遵守法規的違規行車模式在道路駕駛!
所以墊高女騎士行車風險原點不正是一開始的違規行為跟平常的恣意妄為的駕駛方式,否則怎麼不是墊高影片中待轉區的騎士!
針對您提的桃園市有些一線道的路段也有強制兩段式規定,既然您比我更清楚這樣的不合理!那更表示與其等待相關交通單位自行改正,個人建議不如直接行文當地交通局來做出修正會比較快速!
目前強制兩段式有兩條件(內線禁行機車、兩段式標誌),相信您應該清楚!
代表一進入路口有禁行機車字樣基本上也就沒有後續需要搜尋標誌的問題 ; 反之就是您提到必須搜尋標誌狀況下,以往普遍被人詬病設置於道路右側容易被遮蔽或忽略。近年來其他縣市我不是很清楚實際狀況,至少個人在台中發現不僅道路右側設置連道路中央燈桿、號誌桿上都設置了兩段式標誌,在進入路口前提前就能更清楚狀況!
當然在進入全面"不強制兩段式"修法前,過渡時期以目前法規基礎個人認為現行但單向3~4線道看禁行機車兩段式,而1~2線道若需設置兩段式標誌道路路幅不大,進入路口前搭配兩側標誌設置(中央+路側)加上視野角度小、變換模式只需1次變換車道,相對提高安全性!
如果我騎大型重機在外側4車道上接近路口,那我無法直接左轉那就跟汽車一樣,往前下一個路口迴轉或多段式右轉來達到轉變方向!安全+不違規是我的訴求,移動效率跟節省時間一定是我最後考量的!
您問我為何大型重機不必兩段式,現行法規規定就是如此(我知道聽起來像廢話 ),而用意在於
1.車種分流(現行大型重機數量尚少效果並不明顯)
2.目前大型重機需持有普重駕照滿1年(個人認為還太短),表示政府認定行駛大型重機在相同行車模式下駕駛更具備比白牌更高的避險技巧!
只可惜還是有些大型重機、汽車駕駛在路上行駛,卻以普重行車模式在進行!
我說的完整內容是
您說
主要是回應先您前提到評估直轉跟待轉時"車流量呢?臨停、違停佔道呢?右轉車流呢?直行車流呢"這些內容,我直接挑"臨停、違停佔道"這點來講,主要是在評估分析時各項控制因子的變因中,不應該將違規行為納入考量。
而說到"右轉同樣會面臨相同風險(臨停、違停佔道)",是說假設今天是評估不同右轉模式利弊,卻把違規行為列入影響因子,結果有可能變成為了避險得出了右二車道右轉風險低於最右側右轉的畸形結果!
所以就會落入變成直轉、待轉遇到"逆向行車"、"闖紅燈"的違規行為風險是否要納入考量的無限上綱?實際上而是應該直接針對問題(違停佔道)去解決就可以了!
本文最後由 billlions 於 2017-11-23 04:55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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