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於大陸,目前其安規標準為GB-811:2010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簡稱國標(Guó Biāo))
該標準類似於台灣CNS 2396:2007,內容也相近
在安全帽分類方面
一樣分兩類:A類、B類
(台灣CNS:加強型、一般型)
(日本JIS:一種、二種)
但A類如JIS一種,為全罩與3/4
並未如CNS全罩與3/4也納進一般型
(這也是CNS 2396:2016要修改的重點)
ref:【CNS 2396 105年更新草案】再研議
再者,GB沒有Semi-jet這類型
且B類更是要標示不得運用於大於125cc車輛上
這方面可以說是比其他安規更重視標示
除了對安全帽本身的各項性能做要求外
工廠在生產方面,也必須要有管控
以確保生產出來的產品品質能更穩定
在大陸方面,至2017年11月1日前
是以生產許可(Xǔ Kě)XK15-001管理之
安全帽檢驗項目以GB-811系要求之
而在生產設施、生產設備、檢測設備.....等
都有詳細的條文定性定量管理之
在近來,將直接涉及人體健康安全的機車安全帽
實行強制性認證,不再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
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 CCC 或 3C
(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XK-15將改以CNCA-C11-15管理之
安全帽性能一樣是以GB-811系為準
CCC強調的是產品性能,要求工廠
所生產的產品,品質穩定以皆能符合GB要求
故廠方須進行形式試驗與生產一致性控制計畫
認證後,有追蹤檢查、生產現場抽樣檢查與市場抽測
由此可見,大陸安全帽生產認證
從 事前生產管理 改為 事後性能確保
對於企業而言,簡化審批程序
製造就可以比較靈活,以應對市場快速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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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最後由 wildspirit 於 2017-11-17 01:28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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