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取締躲避太陽而隨意停車於路中或路邊等行為提案

来源: alphachao 2017-8-30 21:15 只看這個作者 只看大圖 |閱讀模式
45 7420
本文最後由 alphachao 於 2017-8-31 13:22 編輯

小弟最近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了一個提案,案內是有關為躲避太陽而隨意停車於路中或路邊等現象,
歡迎大家來支持並分享出去
讓更多的人看到跟附議
http://join.gov.tw/idea/detail/0 ... 9-8a11-94f0332d3b37


給個讚

讚: 5.0
回覆 台灣勞工 : 謝謝支持  發表於 2017-9-3 00:20
回覆 台灣勞工 : 謝謝支持  發表於 2017-9-3 00:20
回覆 xp5717 : 謝謝支持  發表於 2017-9-3 00:19
讚: 5
  發表於 2017-8-31 03:51
讚: 5
  發表於 2017-8-30 23:43
參與人數 1紅利點數 +5 收起 理由
bennylee + 5

瀏覽全部評分總評分 :  紅利點數 +5

收藏
收藏0

網友回覆55

跳到指定樓層
2#
kayhau 2017-8-30 21:36 只看這個作者
靠路邊不反對...但是停路中...(也看過汽車.....)真的想罵人

給個讚

靠路邊不反對...但是停路中...(也看過汽車.....)真的想罵人.........真的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7-8-31 08:14
QQ 很熱靠路邊停 那就算了  

有的直接停在有陰影路中間 這樣很危險 被後面追撞真不知道算誰的 - -

4#
NT14 2017-8-30 22:30 只看這個作者
超恨這種的!!尤其是停在右轉車道樹陰下按喇叭不移動,非得要大聲開口請他讓開才願意閃邊~

給個讚

這種我開車遇到都會用喇吧『提醒』它到不擋路為止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7-8-31 10:46
5#
Kuolung 2017-8-30 22:36 只看這個作者
明明前面沒車,卻在路中躲太陽確實有點反感
6#
xboy200 2017-8-30 22:39 只看這個作者
要用哪一條法規取締呢?罰則呢?
提案不夠具體,就算過關也只是空包彈~

給個讚

第 185 條 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 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 上十年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7-8-31 08:44
   
大陸地區機車可上國道!只要兩岸統一,台灣區國道路權自然也就開放了~
大多是自我觀念重的人做出來的行為 老年人 女性 青年人 其實我倒覺得 沒收駕照 重考 把法治精神 道路道德觀念矯正 多考幾次 道路會安全點
8#
啻邪 2017-8-31 00:32 只看這個作者
這樣躲真的很容易出事

為了少曬那一點太陽

搞的自己有生命危險

不值得吧
這種三寶超多,怕熱就不要騎車取締躲避太陽而隨意停車於路中或路邊等行為提案97
沒有路權,沒有安全,支持機車道路平權。
靠路邊的,如果是車流量大,或道路狹窄,只剩下邊邊可鑽,那靠路邊的一樣很哭爸
超渡南的啦! 只要與前車距離超過3公尺以上都是討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