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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效日本法規在台灣可行性討論

目前很多媒體充斥著誘導式的報導與訪問,造成接收到訊息的人產生誤解,再加上對於"人權"的解釋無限上綱,太過自由自在,本我主義,所以造成不少對立式的溝通方式,否則怎麼會有「警察搶錢」的說法呢?!且嚴刑峻法還是要有執行的人,在目前基層的執法人員普遍接收到避免造成警民對立的指示下來處理事情,那就難怪會產生那麼多亂象了~~~
12#
kasiwa 2017-6-18 10:38 只看這個作者
難度...可以講高.也可以講低...
1邊是臺面下的尻關係+冥帶...小地方條子頂不住的...
1邊是交通部加粒尾合起來搞...要馬接受(etc)要馬不給你(機車路權...)
13#
136文哥 2017-6-18 11:20 發文來自手機 只看這個作者
在日本 民眾可以改裝車輛 在台灣你疑似噪音 疑似影響行車安全可以合法搶錢
告訴你個秘密在台灣意外撞死人比酒駕撞死人刑期還要高
簡單的說...
當你發現你車禍意外撞死人趕快去買一瓶酒喝下去你刑期至少減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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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報案、對法官說有悔意,還會享有自首、從輕量刑的待遇。坐牢時安份一點,過幾年就能教化成功假釋…  發表於 2017-6-24 11:26
酒駕連坐法
駕駛酒駕連帶罰乘客可行的。
乘客可以拒絕下車。

不行啦
這樣一直被罰很不方便

會被四輪嘴
根本的原因可能是長期的民粹荼毒…
民眾幾十年來也學會民粹那套…
現在當初教大家玩民粹的…開始嘗到苦果…

改天就是綠色恐怖…
要不要先發個不自殺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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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粹"的確是怠惰無能的執政者卸責的好藉口啊!  發表於 2017-6-19 11:00
18#
Gis 2017-6-20 22:13 只看這個作者
重罰基本上立委不會讓他過的
  重機別想上國道
汽         重
車         機
撞         肉
死         包
人         鐵
沒         很
關         危
係         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