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後由 jenl 於 2017-1-14 12:49 編輯
就東森的影片、字幕拍、提到的
(1)如果真的外套濕掉了,為何不脫掉濕冷的外套,不擦乾身體,還穿著濕冷的外套在警局內吃東西?
(2)"雙手凍無法轉動把手,到公廁要穿第二件褲子,沒力氣拉褲子",感覺是手掌、下半身沒作好保暖的問題造成失溫,難穿一件有gore-tex材質的外套,其他部位就不用了?
(3)為何下雨不穿雨衣,還要躲到公廁第二件褲子??
不準備雨衣、機車手套,卻會準備第二件保暖的褲子上山,這說不過去。superdry就我個人而言,是一件不適合穿雨衣的外套,領圍太寬or帽子造成雨衣不好穿,猜測事主就不穿雨衣、褲,等到當事主雙手凍傷,無法騎車,才想躲到公廁想加穿雨褲保暖。
會很熱門是因為某業者在fb發了遍相關的文,文中也很矛盾,列了一堆superdry不是機能衣的問題點,跟自家產品比較。
哪自己心理就知道superdry不是機能衣了,還把superdry跟自家產品比較,再批一無事處,才說superdry不是機能衣,只差沒把自家品牌、公司行號打出來,再順便作個廣告。
哪要不要把哪業者的衣服拿來跟潮牌的定義比?
明明兩個不相干的東西(紡織業上的技術跟衣服品牌的設計),感覺就業者被人問到煩,把自家的問題,籍題拿來批評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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