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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將開先例!酒駕受罰者協助清洗「大體進出室」

11#
xboy200 2016-11-11 19:05 只看這個作者
寧可叫酒駕去洗大體也不願對酒駕者重罰…北市府持續用作秀拼連任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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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11-11 20:20
   
大陸地區機車可上國道!只要兩岸統一,台灣區國道路權自然也就開放了~
12#
may_xiii 2016-11-11 19:46 只看這個作者
我覺得如果讓酒駕的駕駛人去洗大體
我還真覺得大體會比較可憐

與其不如讓酒駕的駕駛人去洗大體


不如去讓酒駕的駕駛人去撿屍塊
或是去協助因交通車禍而導致死亡的遺體善後清理

我覺得這個震撼會比較大!


或是拖去鞭一鞭就好了!


其他東南亞國家的政策台灣跟風跟流行
難道不知道民情不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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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11-11 20:20
這樣對死者的大體非常不尊重.
人死為大.要有尊嚴的走完最後一段路.
其清洗是非常慎重的事.
卻以懲罰為由對大體進行褻瀆.
實不可取.
死人跟活人有什麼分別?阿就一個會呼吸一個不會呼吸而已嘛! XDDD

支持鞭刑 根本蓄意殺人
ლ(́◉◞౪◟◉‵ლ)
贊成酒駕者,
需無償社會服務,
洗車禍死亡者的大體。
16#
lienly 2016-11-11 22:56 只看這個作者
maggie 發表於 2016-11-11 17:15
1.台灣真的生病了!社會道德風紀敗壞!
例如酒駕一直無法有效遏止;大卡車撞到人沒死,有些會再倒退嚕把人碾死 ...

TW教改徹底失敗.北市將開先例!酒駕受罰者協助清洗「大體進出室」7523北市將開先例!酒駕受罰者協助清洗「大體進出室」490

支持嚴刑峻罰! 鞭刑要鞭打到見骨才可停! 然後還要灑鹽! 服刑後不可送醫...
阿彌陀佛
看大體會有什麼效果?!如果酒駕者是禮儀社的相關人員,不就無感?!
個人認為累犯就該處鞭刑! 3下起跳!!
說真的~~沒什麼用拉~~

直接關10年比較有用
19#
mike1019 2016-11-11 23:38 只看這個作者
鞭刑三下起跳 酒測超過標準值0.01加一下
保證以後沒人敢酒駕
許多以前的犯人都要勞動戒改
台灣很多的鄉野公路建設少不了他們
最好吸毒與酒駕者通通抓去修斷掉的橫貫公路
道不在長有景就行 山不在高有路就行 水不在深有瀑就行 路不在彎有通就行
喜歡跑北部山林荒涼產道者,可以相揪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