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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向超車,附上影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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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RURU 2016-9-21 03:34 只看這個作者
至少要三張連續照片,或是影片+照片,車牌要清楚。
地址應該不用我提醒,另外我還會加上座標位置,影片或照片幾分幾秒到幾分幾秒。
如果檢舉時不知道太專業的東西,可以按照給出的資料做描述。
像是:車號XX-0000無視我方正當路權,逆向行駛,危及我方行車安全。
駕駛觀念需平等,看到機車就動作,看到汽車就不會。辛苦員警也可能遇到汽車駕駛這種行為,不論對方是誰,行的自由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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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9-21 22:05
23#
radium 2016-9-21 07:43 只看這個作者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明定,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化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或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且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如果再次違規,則沒入汽車。

原文網址: 立院三讀修法定義「惡意駕駛」 逼車罰2.4萬 | ETtoday政治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224/309743.htm#ixzz4KqHzMQ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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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3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
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
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四、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五、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前項情形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二輛以上之汽車共同違反第一項規定,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汽車
駕駛人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銷其駕
駛執照。
汽車駕駛人有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或前項行為者,並吊扣該汽車牌照三
個月;經受吊扣牌照之汽車再次提供為違反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第四
款或前項行為者,沒入該汽車。
汽車駕駛人違反第一項、第三項規定者,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未滿
十八歲之人,其與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依第二十一條規定應同時施以道路
交通安全講習,並得由警察機關公布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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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9-21 22:06
要弄他43條逼車,雖然可以送送看,但要有心理準備鴿子處理這條的門檻可是很高的,常常會被退件。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6-9-21 08:04
24#
6gAg 2016-9-21 08:04 只看這個作者
radium 發表於 2016-9-21 07:43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明定,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化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或非遇突發狀況, ...

要弄他43條逼車,雖然可以送送看,但要有心理準備鴿子處理這條的門檻可是很高的,常常會被退件。
如果你是某個官員的親戚就沒這困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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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身分是有的,只是不想麻煩人家(噓~)  發表於 2016-9-21 22:06
有需要這麼詳細嗎
我只要附上義交證影本
照片都不用
逕行舉發沒失敗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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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9-21 22:07
人在江湖飄  哪能不挨刀
死三寶逆向超車,附上影片網址9324逆向超車,附上影片網址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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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9-21 22:07
這種我檢舉過了 根本不會過

同向惡意逼車超車也不會過喔

大概是怕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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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鬼,那為何我每次檢舉都成功? 花蓮、台東屢試不爽  發表於 2016-9-21 12:01
太神奇的解釋,讓人感到溫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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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9-21 22:07
我通常雙向單線道都會走內側
這樣就避免掉被硬吃的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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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幹吃虧的還是自己  發表於 2016-9-21 22:08
你想賭喔,賭輸了就直接對撞耶  發表於 2016-9-21 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