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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報警」~~那還敢酒駕~~~~

喝酒就不要開車了,害己又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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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8-22 10:54
罰則太輕,而且連政府官員  .  議員等   帶頭違法
還能快速交保~「不要報警」~~那還敢酒駕~~~~6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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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8-22 10:54
23#
s17235 2016-8-22 08:14 只看這個作者
我猜到時一定又說沒錢賠...
說不定房子是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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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臺別擔心了,酒駕肇事的廖佩玲(三十七歲),是春保鎢鋼集團(全球第一鎢鋼的供應商)總裁「鎢鋼大王」廖萬隆的二女兒,集團年營業額百億元,近年回台投資旅館業,交給平時打扮時尚的廖佩玲管理,廖佩玲現為西門町知名旅館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6-8-22 11:00
兄臺別擔心了,酒駕肇事的廖佩玲(三十七歲),是春保鎢鋼集團(全球第一鎢鋼的供應商)總裁「鎢鋼大王」廖萬隆的二女兒,集團年營業額百億元,近年回台投資旅館業,交給平時打扮時尚的廖佩玲管理,廖佩玲現為西門町知名旅館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6-8-22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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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8-22 10:55
剛好都是進口車,賠慘了!酒駕肇事保險會賠嗎「不要報警」~~那還敢酒駕~~~~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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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定只是 每天的零用錢吧  發表於 2016-8-22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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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個年營業百億老闆的二千金,沒問題的,全都買下來也不過只是每個月的零用金而已~~~~~  發表於 2016-8-22 11:06
每天都有酒駕的事故,政府卻不重視,
只要錢能解決的,都不是問題了,
台灣的官員什麼時候能將心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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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8-22 11:06
台灣這一年來酒駕出事幾乎快天天有....議員警察也一堆喝酒開車....這政府沒任何感覺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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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政客,會看風向的,哪邊火在燒,就哪邊搧風,目前那把火還沒燒到酒駕這一塊~~  發表於 2016-8-22 11:07
喝了酒就不要開車了~不知道該說什麼~哀「不要報警」~~那還敢酒駕~~~~8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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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8-22 11:07
酒駕罰則太輕讓人感到無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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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8-22 11:07
有錢人不怕罰錢的
幾百萬就像是平常人的幾百元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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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是個年營業百億老闆的二千金,沒問題的,全都買下來也不過只是每個月的零用金而已~~~~~  發表於 2016-8-22 11:09
30#
king77 2016-8-22 08:58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最後由 king77 於 2016-8-22 09:02 編輯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而開車(包括汽車與機車)者,處罰如下:
一、無事故:處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吊扣駕照1年,並移置車輛。
二、載未滿12歲兒童或肇事使人受傷:處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吊扣駕照2年,並移置車輛。
三、致人重傷或死亡:處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吊銷駕照,移置車輛,並不能再考領。
四、駕駛營業大客車者,吊銷駕照。
五、酒精濃度超過標準,因而肇事且載有未滿12歲兒童者,按其吊扣駕照期間加倍。
六、5年內2次以上:處9萬元罰鍰,移置車輛,吊銷駕照。
七、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者:處9萬元罰鍰,移置車輛,吊銷駕照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八、駕駛汽車行經警察機關設有告示執行取締酒駕勤務處所,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處9萬元罰鍰,移置車輛,吊銷駕照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不覺得最高才罰9萬元,太輕了嗎??又不是美金!!!
如果最低罰個20萬元,應該會減少一點心存僥倖的人吧!還有一定要酒駕肇事致死,才能永久吊銷駕照終生不得再考...這也太寬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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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若是酒駕超標附帶刑責的話,嚇阻效果會很好的,正如美日德等國家的法規一樣~~~~  發表於 2016-8-22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