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機車騎士違規超車,死有餘辜 ??

31#
sz 2016-6-16 23:18 只看這個作者
雲遊台灣 發表於 2016-6-16 09:16
能不要這樣理盲又濫情嗎 ?

就算是人已經死了,還是得有真正的對錯啊 .

理盲? 濫情? 呵...

你論你的對錯,我論我的自保
你認為論對錯比自保重要?
沒有吧,不然你大可仗著你那對的路權跟它車拼,
不要開防衛駕駛了(敢過來撞到你就告死他)
也就是說,你也是認為自保比爭路權重要

事後結果該傷亡的都傷亡了,如果再給一次機會,
你認為機車騎士會選擇跟大車一起過彎(因為我有路權,
大車不可以也不該靠過來!),還是減速避開它?

改天遇到這樣的情況,你說你要跟大車一起過彎,
還是讓它一下以保安全?
如果大家都同意提防它、避開它,那我的論點目的已達到,
你可以繼續強調"大車是錯的!大車是錯的!大車是錯的!"
我完全沒意見
32#
sz 2016-6-16 23:26 只看這個作者
edwy1016 發表於 2016-6-16 09:11
就像有些人在說:女人去甚麼印度,被強姦根本是自身問題
檢討被害人是鬼島最會的

難道被害人因為被害所以不需要檢討?
舉例來說:
當一個男生載著女生因飆車自摔或撞車,
男生有錯,不好意思,我的觀點:女生也有錯

我們那個時代,女朋友別名"限速",因為你
載著她,她會提醒你別騎快,你會為了她的
安全不騎快

曾幾何時時代變了,男生載女生到處飆的
比比皆是,出了事,我不認為被載的人沒有錯,
當他在飆時,妳放任他,就是共犯,妳該做的,
是強力制止他的飆車行為--安全第一

如果這叫"檢討被害人",那就是吧
(個人觀點關"鬼島"屁事?)
P.S.強姦又是另當別論,不可混為一談
33#
sz 2016-6-16 23:56 只看這個作者
雲遊台灣 發表於 2016-6-16 09:24
某些人的想法真是可悲 .

學習路權,因為你懂越多,你才能防範更多 .

怎麼你的說法跟我的邏輯差很多

這麼講好了,你當真覺得卡車駕駛沒有路權觀念?
不知道截彎取直的風險? 我認為他都知道,
之所以截彎取直,不就是天天的上演的"小惡為之"?
你以為大家不知道闖紅燈是不對的? 紅燈的一方
談路權? 不必鑽研路權都知道闖紅燈不對,
但天天都有人在闖

我不是駕駛,以下情境我個人提供另一個 IMAGE:
===
卡車入彎前,機車在右後有點距離,司機想說,
那我切一下西瓜應該無妨,就上了

殊不料,在這短時間內,機車騎士決定加速入彎,
入彎時衝進了卡車右側要一同入彎,在那當下,
卡車駕駛沒留意後視鏡(或機車進入了死角留意不到)
切西瓜了

機車駕駛想說:唉!別鬧了,我在旁邊你幹嘛一直靠過來?
然後一個不慎擦撞...
===
卡車記錄器影片中,我沒看到機車有明顯減速、向右閃的行為,
他一直保持自己的步調、路線,直到卡車跟他擦撞

我不知道,越懂路權,你的想法會越偏向如何因應?
我只知道,越懂防衛駕駛,你會越早減速、靠右避開它,
事後檢討路權感覺上只重究責,不重防範
"學習路權,因為你懂越多,你才能防範更多"?
這句話,真的跟我的邏輯不合

給個讚

讚: 5.0
讚: 5
我也是認為卡車司機只有看入彎前有沒有車,入彎後就沒再看,所以才會發生!  發表於 2016-6-21 07:52
34#
蔡阿民 2016-6-17 00:12 發文來自手機 只看這個作者
sz 發表於 2016-6-16 07:08
對或錯,人都死了
好,就算騎士100%全對,能活過來?


確實人死了不能活過來
但死要死的有意義
你想想強制險怎麼來的
那你覺得強制險有意義嗎
立法了 柯媽媽兒子回來了嗎
如果當時只論她兒子有沒有防衛性駕駛
不討論大車怎麼了
那強制險只會是一場幻想

給個讚

讚: 5.0
sz
讚: 5
事後檢討有其必要性,甚至修法重罰違規我也贊成,在那之前--不論路權自保優先(因為台灣交通每況愈下,大家都自私慣了) ^^"  發表於 2016-6-17 06:37
sz 發表於 2016-6-16 23:26
難道被害人因為被害所以不需要檢討?
舉例來說:
當一個男生載著女生因飆車自摔或撞車,

針對"你的時代"也太好笑了吧
"老一輩"的騎腳踏車名流100開著全壘打飆來飆去也大有人在
還是你騎馬,生在少林五祖時代

你有記者的天分,截句截得太好了
而且你舉的例跟這篇文到底有什麼關係?
犧牲就是成全
本文最後由 雲遊台灣 於 2016-6-17 10:27 編輯

都說了,路權歸路權,防衛性駕駛歸防衛性駕駛,
這是兩件事,且不相衝突.

不是有了路權就不需要防衛性駕駛 .

某個人還是要凹 , 還不懂 ??

路權是所有用路人的行駛規範,不是機車才要爭,拜託,眼光太狹隘了 .

路權也包括大型車的駕駛規範 . 唉 ..


好歹也是在論壇混了這麼久,這種交通法規的議題也不是沒參與過,但還是很死腦筋的
把路權就只侷限在"機車爭路權"

這個盲點到底看到了沒 ?
多認識交通規則 , 保障你行車安全 ! 維護你的行駛權益 !
會要釐清路權,主要就是發生事故之後,肇事責任的判定

如果路權是大型車的,機車屬違規超車,那機車騎士就要負主要肇事責任
日後談賠償,大概只能拿到求償金額的 30%

如果路權是機車的,砂石車違規變換車道,那砂石車駕駛是為肇事主責
機車騎士家屬大概可以求償到 70%的求償金額 .


之前不是有說 :

發生事故了,人是死了,但是法律的部分才開始 .
這部分就是要透過路權的判定來做為法律上的基準 .


別再理盲又濫情
多認識交通規則 , 保障你行車安全 ! 維護你的行駛權益 !
雲遊台灣 發表於 2016-6-16 09:21
我四年前就發表過這部影片,宣導不要鑽到大型車旁邊
你覺得我不懂防衛性駕駛嗎 ??

我就是希望大家不要騎在大車旁,可是這裡還是一堆人覺得自己拼得贏大車........
39#
雲遊台灣 2016-6-18 17:39 發文來自手機 只看這個作者
shaochuan 發表於 2016-6-18 00:31
我就是希望大家不要騎在大車旁,可是這裡還是一堆人覺得自己拼得贏大車........ ...

有人想死,我們救不了啊

但是出事之後,問題的釐清,也是必須的
40#
tmaxryan 2016-6-19 12:52 發文來自手機 只看這個作者
這位這麼懂,研究了四年,怎麼只會在這狹小論壇狂發文,而不去爭取為機車團體立法保證機車權益與生命安全,這間小廟埋沒您這位玉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