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張大眼 , 婚後閉隻眼 .
不用繳房貸 . 伙食水電費和奶粉錢 , 一個月花25~26k ? 錢花到哪裡去了 ?
不要再額外給她錢了 , 會把她寵壞 .
注意避孕 , 有個敗家的老媽 , 對子女的教育不好 .
你家有錢是一回事 , 不能量入為出 , 早晚會坐吃山空的 .
如果老婆連持家費和奶粉錢都不想存 , 就要有翻臉的心理準備 .
談戀愛是遊戲 , 結婚是責任 .
盡努力溝通吧 , 有時候要硬 , 配偶才會了解實情的嚴重性 .
自己看一下 , 婚姻的基本定義 .
簡單的說 , 婚前的錢是你的錢 , 婚後夫妻各自賺的錢 , 由夫妻均分 .
家用經費由夫妻共同支付 .
離婚後 , 夫妻結婚時間內賺的錢 , 要平均分配 .
總之 , 結婚後變成共產主義就對了 .
第 1020-1 條 第二項 , 是你老婆犯的錯誤 , 請老婆了解量入為出的重要性 , 否則 , 金山銀山一樣會吃垮的 . |
第 二 款 法定財產制
| | | | | | 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不能證明為婚前或婚後財產者,推定為婚後財產;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推定為夫妻共有。夫或妻婚前財產,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視為婚後財產。夫妻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後,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改用法定財產制者,其改用前之財產視為婚前財產。 | | | 夫或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其財產。 | | | 夫妻於家庭生活費用外,得協議一定數額之金錢,供夫或妻自由處分。 | | | | 第 1020-1 條 | | 夫或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就其婚後財產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後他方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者,他方得聲請法院撤銷之。但為履行道德上義務所為之相當贈與,不在此限。夫或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就其婚後財產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後他方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者,以受益人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他方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 | | 前條撤銷權,自夫或妻之一方知有撤銷原因時起,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行為時起經過一年而消滅。 | | | | | | 夫妻就其婚後財產,互負報告之義務。 | | | 夫妻各自對其債務負清償之責。夫妻之一方以自己財產清償他方之債務時,雖於婚姻關係存續中,亦得請求償還。 | | | | 第 1030-1 條 | |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二、慰撫金。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第一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 | | 夫或妻之一方以其婚後財產清償其婚前所負債務,或以其婚前財產清償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除已補償者外,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應分別納入現存之婚後財產或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計算。夫或妻之一方以其前條第一項但書之財產清償婚姻關係存續中其所負債務者,適用前項之規定。 | | | 夫或妻為減少他方對於剩餘財產之分配,而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前五年內處分其婚後財產者,應將該財產追加計算,視為現存之婚後財產。但為履行道德上義務所為之相當贈與,不在此限。前項情形,分配權利人於義務人不足清償其應得之分配額時,得就其不足額,對受領之第三人於其所受利益內請求返還。但受領為有償者,以顯不相當對價取得者為限。前項對第三人之請求權,於知悉其分配權利受侵害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 | | 夫妻現存之婚後財產,其價值計算以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為準。但夫妻因判決而離婚者,以起訴時為準。依前條應追加計算之婚後財產,其價值計算以處分時為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