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蔡育庭
據今日(5/13)蘋果日報報導,交通部民航局正著手修改「民用航空機場客運汽車管理辦法」第28條,明定自2020年2月1日起排班計程車的排氣量僅能使用排氣量1,750 C.C 以上的汽車,未來排氣量在此級距之下的車款將無法在松山機場排班,此外高雄小港機場日前也已完成修法,也將同步自2020年2月1日同步實施。
現階段松山機場排班計程車排氣量下限為 1,450 C.C,新政策實施後將對目前擁有或甫換購 1,600 C.C 排氣量車款的計程車司機造成衝擊,因此原定新政策自松機計程車第 12 屆排班起的 2017年2月1日實施,寬限至第13屆起的 2020年2月1日起開始實施,以提供緩衝。
對於採取排氣量限制,民航局解釋,為因應松山機場國際和兩岸航線班次增加,旅客中有不少攜帶大件行李搭乘計程車,有旅客反映若是同行約3到4人再攜帶大件行李,在招攬 1,600 C.C 計程車時將面臨酬載問題,進而被迫分別搭乘兩部計程車,形同車資加倍,再加上計程車排班順序而無法選擇酬載能力較大的車輛,因此造成困擾。 民航局認為,排氣量較大的車子,其車內空間也會較大,縱使兩者不是必然關係,但受制於無法明訂車輛的長寬高規格,遂採行排氣量作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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