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kash 於 2016-3-14 13:49 編輯
地點在台北市松山路南向左轉忠孝東路五段,在左轉燈亮後轉過去就被從忠孝東路直行過來的警察追上鳴笛攔停。
我說, 又沒強制兩段左轉的藍牌, 同向只兩車道沒設禁行機車, 而停等區又在左轉車道上為什麼不能直接左轉。
他說, 禁行機車道沒塗銷, 不能左轉...
大家都去兩段左轉為什麼你不去...
如果禁行機車道塗銷的話, 他要去叫交通局畫回來...
我叫他去看有沒有掛兩段左轉牌他不肯, 叫他開單給我去申訴, 結果他登記完資料就落跑了...
唉...同樣是騎機車的, 為什麼要這樣為難騎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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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分局回覆回來了, 是可以合法自內側車道, 依左轉燈號, 依序左轉。
敢去申訴是看過資料, 知道這個路段是塗銷禁行機車的重點實驗路段, 你一個警員/警官的偏見是無法憾動市府的決策方向的。
比較不滿意的是第二段, 說啥未具真實姓名者或(略...)得不予處理。問題是我丟申訴信已具名了, 也有具體的時間地點, 只要查個出勤紀錄就知道當天是誰攔查, 我沒有要警局進行查處的意思, 只是希望加強一下人員勤前教育, 更新一下法規進度, 不要只再路上挑容易下手的機車騎士做業績, 放任整路違停併停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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