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y 發表於 2015-12-8 09:21 ![關於安全帽掉落賠償問題(以更新最新消息 內祥)2783]()
出車禍跟從坐墊上掉下來差很多
況且是因為車禍才可以跟保險公司凹
嗯!!版大所言極是,狀況不一樣,該案例能獲得全額賠是個很特殊的案例,除非肇事對方被判定須負100%的完全肇事責任,這才有可能全額賠,否則保險公司只會依據判定雙方須自負責任的百分比去理賠
另外"+上他穩輸 不可能跑......"這麼有自信嗎??穩輸??發文的版大是法官??還是........,版大也有說對方是因為要牽車而轉身或是其他的動作去碰到而致掉落,這若真的有移送到檢察官,且聽完雙方論述後,做出不起訴決定的可能性會很大,況且這不是刑事案件,也沒有人因此傷亡,所以不會動用到檢察官,因為只有預謀故意,或是因為雙方有任何的恩怨衝突而產生有後續行為的情況,這才會有成案的可能性,否則就是提出民事訴訟,那訴狀費,裁判費,律師費是幾倍於那頂安全帽的價值,真的需要只為了幾百塊的賠償而付出更多的金錢與時間去打官司??另外這個"穩輸"的對方,若經人指點後,提出主張:該帽主以故意之行為誘使行為人在不知情的情況產生碰撞並藉此要求賠償,依據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同條第2項:「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未遂犯亦有處罰。這就是刑法會由檢察官另案處理了,而刑事是可以附帶民事賠償的,就看對方提出的條件
就此不是說弄壞別人的物品而不需要負責,而是就事論事,真的要走法律,就請提出實證去說服法官然後做出該法官認定的判決,只是你要負責舉證而已,發文的版大只能證明是對方因為要牽車時碰撞而致物品損傷,而無法證明該行為是故意的,而對方卻能質疑為何帽主要把其認為的心愛之物隨意放置於不平穩之處,且人員亦非待在其側,而是遠離該心愛之物於附近觀察,是否有以詐術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之虞,來要求檢方調查,以上若對方願意賠償那當然是皆大歡喜,但是該帽主的要求並不合理,就請自己評估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