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edwordwish 於 2015-7-2 01:51 編輯
相信很多四輪嘴臉會像標題一樣般地說著機車,但是他們對兩輪並不了解,以他們的觀念白牌就代表
兩輪,所以當今天您大牌顏色跟別人不一樣的時候,他們就會把你當作異端在看,在針對。
今天當有"人"騎重車違規,就會被當作整個族群都是這樣;當今天重車發生事故,又會被媒體說成飆速;
停車停在機車格也不是汽車格也不是,在台灣真的對重車們不太友善
我先來介紹一下我自己:
我騎白牌,騎重機,也有開車,事先申明小弟我不是聖人,絕對有違規過,大部分是在高速公路超車道被
抓超速時速大約都130~140,就算我在內側開140後方有150的車我還是會盡可能切到2線讓後方先過,
再回去內線繼續超車,雖然常常被內線開90的隊長堵住...(更多超車道的觀念請看上篇);我絕對有開車
停過紅線,大部分停車買便當或者接別人上下車臨停約10分鐘,但絕對不會並排停車或在交通要道或
路口違停,而阻礙後方駕駛使用道路的權利,或增加後方車輛視覺死角。
我騎白牌大部分的時間都在禁行機車上,我要直行我實在想不出我又沒有要右轉幹嘛去外側增加自己
被車門公車計程車gank的風險,你說禁行機車違法會被罰錢,我寧願花錢了事,也不要讓自己暴露在危
險的外側。
我騎白牌除了有禁止左轉的牌子會兩段左轉以外,我會跟著汽車排隊一起左轉,我更不知道政腐把直
行機車與右轉汽車一起放在外側是哪門子的分流。
我騎白牌但我很討厭其他白牌,其他白牌在高速的兩車之間穿越,其他白牌在車與車之間蛇行,其他白
牌罔顧後方車輛的死活從外側殺到裡面左轉,我與前車保持一個隨時煞停的距離,但其他白牌卻死貼
在前車屁股,絲豪都不怕前車急殺。
白牌指的是騎在白牌車上的"人",至於是哪些人,光用變換車道會不會打方向燈這點,就打翻一堆人了,就不用再分下去了...
https://youtu.be/_37eZNswZas
https://youtu.be/LveHiyZeLd0
https://youtu.be/eAnqAaXdh2I
昨日米咖大,駕著三輪車上高速公路,並沒有看到有著四輪嘴臉的人們所講的重機一上國道就想飆車
硬鑽車縫,一般正常觀念的駕駛人騎重機上國道我可說根本不危險,會有人說如果摔車後方駕駛把你
輾過去那不是很雖嗎?那我可以問問你雖在哪裡,你的安全距離呢,不把安全距離掛在心上,又想要輾過
別人而不負責,不知道是什麼心態,我在國道上開140的時候,前方車輛甚至距離我還有幾百公尺遠,安
全距離為重,那兩輪摔車在高速的道路上很危險,那你為什麼不說飛機會墜機很危險,所以台灣要禁行
飛機,太魯閣號會撞砂石車很危險,所以台灣要禁行火車,坐計程車在高架橋上會被飛機撞很危險,所以
要禁行計程車?凡事都有風險,開放重機上國道之後,不畏懼風險者上,害怕的就不要上,不怕飛機墜機
的就上,不怕火車撞闖平交道的就坐,不怕計程車被飛機撞的就上,不上的人可以選擇不上,但你不能限
制想上的人而不能上,四輪嘴臉的可以幫我想想其他不能上的原因嗎,因為我實在想不出還有甚麼因
素。
先撇開黃紅牌,這兩者上國道的可行度是無庸置疑的,至於白牌上高架的議題常常聽到因速度不足以
應付高速公路(速限110),這點同意,白牌車有8成以上皆為125cc,但市區高架速限60~80還ok,快速公
路速限90尚可,如果再撇開高速公路,單就白牌是否能上市區高架與快速公路,另外一種聲音出來了:白
牌車那麼多,那麼雜,又愛亂鑽,如果全部都上高架,那高架還算高架嗎,高架設計的理念就是舒緩都市
交通,並不是用來當停車場,這點也同意,但目前以我騎重機在高架上的觀察是,塞車原因主要是最前面
的路隊長(我是沒有看過路隊長是重機就是了);白牌車如果用篩選,篩選能上高架或不能上高架的可行
度應該蠻高的,以目前白牌大不分的素質,大概只剩台灣不到1%的白牌通過測試吧(數量大概比台灣
所有的紅牌還要少吧),如果白牌車照黃紅牌車的方式在騎,那危險因素應該只剩被逼車和被po網而已
https://youtu.be/ypzK6E0rrds
上連結如果不說是白牌你們會不會也以為是一般的重機(2015/06/26)
這章截圖是(2015/03/28)在測試安全性的時候,後面是一台BMW 1系列不懷好意一路上緊貼在後所拍攝的
以下為待探討:
如果讓目前已有駕照者(任何機器交通工具駕照)去路考換新駕照,初次考駕照者直接考新駕照,大約日
本駕照那種難度,通過者擁有行駛任何道路的路權(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快速道路與平面道路),沒通過者 僅能使用平面道路(含過河大橋);或是極端一點直接全數收回,每個人都重新考一次。
道路上需要的是會使用交通工具的,有足夠能力使用交通工具的,精通交通工具的,並不是留一堆三寶,
一堆路隊長,前陣子討論有關於16歲考駕照的問題,我個人覺得10歲去考也可以啊,你總麼知道10歲沒
有菁英(有多少車手10歲就會使用交通工具),那一般10歲去考當然行阿,考不過而已;你怎麼知道年長
者都沒有能力開車,如果讓滿某個歲數者每兩年回監理站去測驗對交通工具駕駛的能力,還能開得留 下,不能開的剃除,讓有能力著留在路上駕駛車輛,無能力者使用大眾運輸工具。
回到剛剛考照制度的那個話題,那沒考過的人(相信是多數)如果都擠在平面那不是塞到水洩不通,如果
是都市請以優惠條件鼓勵沒能力駕車的民眾廣善使用大眾運輸工具,並回收駕照,捨棄私家用車(或許
這是日本那麼多人坐電車的原因,因為考不上),如果是郊區堵塞情形應該是比市區流暢點,廣善的增加
大眾運輸工具,完工之後讓駕駛人轉為大眾運輸,仿造都市做法;往後隨機擴大臨檢是否無照,一旦無照
罰款100萬元(新增:或6個月~1年有期徒刑;如有肇事將負起最大責任),我相信未來一定車流順暢,尖峰不塞車,空氣品質良好。
====================2015/06/28 14:00 更新=========================
關於重機停車的問題:
就因為路權要比照汽車,官員要我們這樣停汽車格,浪費空間
就因為路權要比照汽車,官員要我們退出機車停等區
就因為路權要比照汽車,汽車有前車牌,所以重機也要有前車牌
就因為路權要比照汽車,一般四輪還以為重機不能車道分割
(還不知道的人請參考這篇[法規解釋] 大型重型機車行使車道分割之違規與否(新增判例))
就因為路權要比照汽車,重機可以比照汽車上國道
這點官員又說明了他們腦袋都裝些什麼...
你把一下沒意義的規則強灌在兩輪身上
卻忽略了最重要的封閉道路路權
如果開放同車格停多輛重機,就可省下不少空間,可惜目前只有台北市開放
其實大部分重機都停的下機車格,開放機車格也省得被推倒的風險
但增加了刮傷的風險,就如之前所提到,應該是駕駛人自己決定,不應該由他人來限制
我個人覺得如果是太大台的車如goldwing,或者是有掛側箱的,可能無法停下機車格,那如果開放多格停一台呢?
需要幾格就付幾格的錢,譬如說我今天騎美式,我用了三格機車格我就付三格的錢,使用多少空間,付多少錢
這樣不是很省空間嗎?連停個車都那麼麻煩,真的是鬼島。官啊....腦袋真的是一個很棒的東西
(這邊引用教士的圖片,如有不妥請通知刪除)
====================2015/06/28 22:50 更新=========================
有關於"逼車"這個問題:
我覺得要逼車的人應該要用刑法來制裁,逼車這種行為嚴重還可能讓人致死
直接是殺人罪或殺人未遂罪來判,或許可以大大降低逼車的行為發生
很多交通法規我覺得都不能只用罰金來當作懲罰,應該要配合徒刑
不然有錢人仗著自己有錢,啊不就為所欲為....
====================2015/06/29 17:20 更新=========================
有關於fb的一些問題和言論,這邊補充一下:
"行駛路肩"是為了舒緩交通,那不然為何湖口那邊高速公路要開放路肩,目的不是為了減少塞車的時間
嗎?但我不支持重機走路肩是因為通常路肩砂石較多,容易造成輪胎的受損,車輛的打滑,會增加兩輪的
危險性;如果是鑽車縫的話,這就是政府的問題,你推廣重機路權比照汽車,卻讓四輪以為重機就是要跟
在汽車後方排隊,讓重機鑽車縫優點是舒緩交通,減少整體用路人的塞車時間;缺點是讓汽車駕駛心癢
癢,為何他不會被塞在路上,那這時也請各位汽車駕駛人想想,如果是下雨呢,你至少可以擋風遮雨,如
果天氣冷熱呢,你至少有恆溫空調,那這些是重機駕駛人都沒辦法辦到的事,況且大腿間還是4缸...,所
以多點體諒,減少紛爭,台灣會更美好的。
最後在補充一點,有關於鑽車請看這篇美國加州批准法案:允許摩托車鑽車縫
如果在大家速度都很快(50km以上)的情況下,我並不贊成鑽車縫,但以上面的敘述都是塞車,所以我贊
成車道分割,但為了兩輪安全,不贊成走路肩;還有綠牌白牌黃牌紅牌四輪六輪八輪等等,在非高速公
路,快速公路情況下都可以車道分割,所以各位四輪嘴臉不要只針對"黃牌紅牌做合法的事"喔
本文已有考慮利用考照,來減少白牌數量,提升白牌素質,以提升白牌上高架的安全性,我也有說白牌上
市區高架有關於速度方面的問題,事實上是很ok的,我自己曾經騎過白牌從泰山上台一高架轉忠孝橋
再轉市民大道再轉環東大道下南港,途中以(gps90)巡航,,維持車道置中(不偏左也不偏右),變換車道打
方向燈,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預測速照相減到80,再加速的時間也很ok,但我不贊成讓目前的白牌上高
架,主要還是素質與數量的問題,那有關於其他車輛的素質,也有在文中提到,讓會駕駛的人留在路上,
不會駕駛的人離開路上,轉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這樣道路才會安全,我不偏向支持或反對任何車種,我三
車種都擁有都駕駛過,我深知路上不應該用車種分流,應該用車速分流,應該留下會開的人,這樣台灣的
用路環境才會越來越美好。
這回應不錯,將情境問答與同理心問題和路權內容納入筆試內容!
====================2015/07/02 01:30 更新=========================
那如果開汽車上國道,開在中線,被外側的車切過來撞到內線,內線的車與前車保持著安全距離一樣撞
上,使得自小客駕駛身亡,要背一條過失殺人,你願意背嗎?
我先說沒有重機被車輾一定死,也沒有汽車被撞一定安全的道理,因為重機皮包鐵台危險所以禁上國
道,但我並沒聽說過,因為目前國道上車禍致死,死者生前"都"駕駛四輪以上車輛致死,所以今後要禁止
四輪以上車輛上國道;道路上一切的一切都跟"車種"無關,主要是在於"人","法規"和"觀念"。
上述問題先用汽車來代替,並假設如果碰撞了汽車駕駛會身亡的情況下,與上述問題情況相同,僅重機
與汽車對換;我覺得可以訂定一個相關法規,以美國法規為例,如前方為機車騎士,需與前方"保持4秒的
反應時間",那"被外側的車切過來撞到內線"這時如果內線車道上與該車輛距離未滿4秒反應時間,則後
車無責,原因為確實閃避不及,與該車輛距離大於4秒反應時間,還撞上了,則須負起部分肇責,原因為應
注意而未注意;至於怎麼判定,我想判定方法大家可以一起再來討論,這問題為法規問題,也與車種無關!
(上圖僅為示意圖,如有不妥請通知刪除)
大家一起討論,把心中的話說出來,我會把好文或可討論的問題貼上來
(沒有幫名子碼掉是為了方便讓這些網友方便看到我的回答,如有危害到個資法,請通知我馬上刪除)
以下開放討論(待續)
(如有錯字和排版問題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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