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規定原本是北歐國家長時間日照不足所以規定全日都開燈 .
在外國是可以降低肇事率 , 在台灣 ?? 不可能 . . . . .
想降低肇事率最簡單的方法只有一個 , 就是各縣市警察局交通隊設置違規舉發電子信箱 .
把舉發案件的罰金15%回贈給舉發的報案人 , 保證比柯P的路邊治安攝影機抓違規停車還更有成效 .
問題是 , 台灣人違規習慣了 , 抓違規被說是擾民 , 不抓又交通混亂 , 駕照太好考得來容易 , 交通法規根本沒用 !
台灣人沒道德的固有習慣是天生的 , 改不掉 ( 跟抽菸喝酒的毛病一樣 ~ 金拍蓋 ) !
所以 . . . . . . . . . . . . 繼續亂下去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