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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申請國賠的維修證明

来源: dcage123 2015-3-3 00:45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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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因為我的車撞坑洞撞壞了
修好後要申請國賠

車行說他們有提供發票,但就發票這部份
是直接拿二聯發票就好?
還是要三聯的??那抬頭要寫誰?寫我?還是寫該區域鄉公所(我在鄉道發生事故)。
因為車行老闆之前可能都處理車禍的,所以發票都會寫某某保險公司。
但就國賠這種不知道是怎樣。。。。所以他要我先確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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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聯的就可以了,抬頭要寫你,這只是要一個維修跟花費的證明.

人沒事吧?!
3#
廷咩 2015-3-3 14:47 只看這個作者
國賠..............
慢慢等吧
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國家會慢慢跟你消耗
叫你上法院
根本就不會想要去
誰那麼多時間去打官司
廷咩 發表於 2015-3-3 14:47 請問,申請國賠的維修證明1754
國賠..............
慢慢等吧
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我只是在問準備的文件
不是管可不可能的問題
就當學經驗也好

我連前公司欠11萬,早知道老闆脫產,我還是把本票拿去走法院裁定,跑去調老闆資產(這手續至少花上千),也是有你這種言論。

我只能說我就是很閒,特休好請但又請不完阿.......

請問
因為我的車撞坑洞撞壞了
修好後要申請國賠

車行說他們有提供發票,但就發票這部份
是直接拿二聯發票就好?
還是要三聯的??那抬頭要寫誰?寫我?還是寫該區域鄉公所(我在鄉道發生事故)。
因為車行老闆之前可能都處理車禍的,所以發票都會寫某某保險公司。
但就國賠這種不知道是怎樣。。。。所以他要我先確定一下。
由於發票或估價單的文書,主要是證明公有的公共設施,因為設置或管理有欠缺,導致民眾的身體或財產受損害的舉證,


因此前揭文書的抬頭,不用拘泥於是否為賠償義務機關(公所)的名稱,
通常是請求權人(樓主)的姓名即可。

如果樓主以書面向公所請求損害賠償,
賠償義務的機關對於請求權人的請求,假設也同意給付又稱協議成立的時候,
樓主可以不用在公所拒絕賠償的時候,
還要向地方法院的民事或行政訴訟庭,提起民事或行政附帶請求損害賠償的訴訟。

不過敝人也建議樓主可以在前揭的協議成立的時候,
協議書的作成及賠償的給付,盡量在領取其賠償的金額以後簽署其協議書尤佳,

以免樓主在遺失協議書的時候,
無法向地方法院的民事執行處以協議書得為強制執行的名義辦理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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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道路交通事故扶助協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