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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恐嚇一次,現在又要恐嚇下去

所以提出真實的數據,看看這七年多以來,到底誰輾過誰?
誰又動不動摔倒被別人輾過去 ??

快速公路這七年多以來,都沒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別再活在幻想中 .

只要發生一次就夠了 ??????????????????????????????????????????????

對,飛機失事率很低,一樣是一次就夠了,而因此就不搭飛機的人,你倒是有立場支持這樣的論調 .
因為飛機的死亡率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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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公路沒"發生的事",那只在一般道路常常發生喔!  發表於 2015-2-23 15:23
有時路上就會看到大改的喜美K6或BMW E36不知所云的狂補油門(腳抽筋?),覺得這就是水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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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還是人的問題,疑!機車沒改裝狂催油嗎?水準哈哈  發表於 2015-2-23 15:26
本文章最後由 kk0919980956 於 2015-2-23 14:20 編輯
雲遊台灣 發表於 2015-2-23 12:53 2007年恐嚇一次,現在又要恐嚇下去7869
所以提出真實的數據,看看這七年多以來,到底誰輾過誰?
誰又動不動摔倒被別人輾過去 ??

一般道路拿到的傷害理賠金就能10~20萬以上了
要是以國道高速100以上的速度受到重傷害
可想而知傷者理賠金更高!
只要拿出保險公司理賠金的數據出來
甚至單一事故的嚴重性,保證讓所有人都反對!
這好比飛機事故的嚴重性一樣道理~
一般老百姓人家大多以安全考量選擇開車~面對現實吧
2輪機車要是載人且都受傷
那是兩個人都能對汽車駕駛提告的!
那以後有經驗的人絕對會像大貨車駕駛一樣選擇讓2輪車都掛
這樣賠的比較輕鬆簡單~植物人可麻煩了!
強制險還可以拿到錢~汽車駕駛還可以凹一下2007年恐嚇一次,現在又要恐嚇下去5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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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你過太爽了~  發表於 2015-2-23 22:11
難不成你每天擔心出門被像鄭○的人砍?或酒駕的警察拉死?科科  發表於 2015-2-23 21:44
34#
jiaxie 2015-2-23 15:01 只看這個作者
kk0919980956 發表於 2015-2-23 13:55 2007年恐嚇一次,現在又要恐嚇下去7625
一般道路拿到的傷害理賠金就能10~20萬以上了
要是以國道高速100以上的速度受到重傷害
可想而知傷者理賠金 ...

意外發生的當下是真的「意外」,知道發生意外後,蓄意致人於死,這是「殺人」。目前道路上的固定和移動監視設備很多,要做違背良心的事都會被抓出來鞭。

在路上跑多注意,大家都要平安出門快樂回家。意外會發生,假設意外發生衍生的更多假設就不必多說。

道路上行的規則和尊重,台灣還可以好好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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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就來看看鄭傑這畜生死不死的了!呵呵~  發表於 2015-2-23 18:56
你天真到有點幼稚囉~沒在看新聞嗎?警察酒駕撞死的可憐少女還不知是怎樣死的…唉  發表於 2015-2-23 18:51
本文章最後由 yongx13 於 2015-2-23 16:15 編輯

除非柯P主事吧,否則現在政黨政治人物無法單憑數據下決策,被選票及利益糾纏住。
這頁不就又一個活在幻想當中 !!

到底這七年多以來,屍橫多少遍野 ??
血流多少血腥瑪麗 ???
37#
大丸 2015-2-23 17:23 只看這個作者
干柿鬼鮫 發表於 2015-2-22 22:22 2007年恐嚇一次,現在又要恐嚇下去4528
其實不要龜速擋路 被叭機率就低了

這你就錯了...

前幾天就遇過,山路速限50我騎到70UP還是有人按我喇叭

我直接無視,到紅綠燈還不是被一整排汽車塞在後面不知道在趕什麼2007年恐嚇一次,現在又要恐嚇下去6129
singer 發表於 2015-2-23 01:43 2007年恐嚇一次,現在又要恐嚇下去5248
誰讓你裝光頭胎上路了?

光頭胎是競技專用, 嚴禁公道走行

大魔王別這麼激動嘛~ 我只是打個比方 重點在如果突然遇到大雨該怎麼辦 也有提到"就算不是光頭胎也很歡樂"
畢竟路上車友光頭胎 熱熔胎 半熱熔胎 什麼胎都有人裝 但是絕對不會有人裝"雨胎"上路對吧 2007年恐嚇一次,現在又要恐嚇下去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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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机雷殘撞你,他受傷。你就是要賠錢,不然給國家也行。  發表於 2015-2-23 18:55
本文章最後由 weislywind 於 2015-2-23 19:58 編輯

雲遊大大,我想你有點誤解之前人家說撞死人的意思了(只看撞死人這三個字其實很驚悚)

先來一個一個討論,雲遊大你文內講的是在國道"發生事故"的機率,當然不高,比起一般道路

,當然在一般道路遇到事故機率高,連我以前上下班都開高速公路,開那麼多年,都沒在高速

公路發生事故或遇到事故,可是在一般道路有兩次被後車追撞的經驗,主要也是正常人在一般

道路行駛的"時間"遠比在高速公路多,所以高速公路發生或遇道事故機率一定比較低,也就是

雲遊大你文內表達的意思,那之前那麼多人講的撞死人是怎回事,那個意思是在高速公路上發

生了事故的"致死機率",同樣時速100之下,一台汽車發生事故跟一台重機發生事故,傻子也知道

機車駕駛者死亡機率一定比較大,講通俗點就是肉包鐵跟鐵包肉的差別,雖然撞擊嚴重的話,不管

是開車騎車還是開戰車,人都會掛,但是就一般情形之下,汽車自己擦撞路邊或打滑,跟機車自己擦

撞路邊或打滑,汽車生還率還是比較高的,這是致死機率跟發生事故的機率不同處

再來就是講到台灣法律方面,因為國情不同,所以有分刑法跟民法,今天假設一個情形,我在高速公路

開車跟在一台重機後面,結果前面重機犁田,即使有保持安全距離,也是有可能壓到人,行車紀錄器調

出來,即使機車犁田跟我無關係無刑事責任,但是民法還是要判賠給機車騎士,因為我壓到他,再說另

一個情形,高速公路擁塞,我開車已經停了,但是我後面重機沒注意到,撞到我車屁股,人掛了,我無刑

事責任,因為我已經停了,但是民事還是會判我賠部分給機車騎士,因為我沒撞到他,所以賠部分,比

我撞到他好一點而已,台灣刑法跟民法就是這麼微妙,跟上面講的致死機率連結起來講,如果今天這

事故真的無法避免,然後給我選擇要在高速公路跟一台機車還是一台汽車發生事故,說真的,我寧願

和汽車,因為不管自己或者對方,至少都存活機率高一些,所以以前有人說的反對就是因為這樣

最後,我個人也是支持開放重機上國道,畢竟有所改變才有所進步但是我個人的選擇是我不會騎上去

,在國道開車,遇到重機騎士,我也寧願路讓給他們,不想跟在機車後面也不希望有機車跟在我後面,

不是歧視重機,我只想自己平平安安同時荷包無損的回到家,雖說高速公路發生事故機率小於一

般道路,但是任何人都沒本錢遇到一次嚴重的,不是嗎?文長請包涵,任何人有什麼想法或意見都歡迎

互相討論,祝大家新年快樂行車平安

大丸 發表於 2015-2-23 17:23 2007年恐嚇一次,現在又要恐嚇下去6759
這你就錯了...

前幾天就遇過,山路速限50我騎到70UP還是有人按我喇叭

那他技術真好 山路汽車通常跑輸機車
還是你的山路不夠小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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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線道還蠻大條的~  發表於 2015-2-24 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