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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停機車格是否洽當 ? 洽當 但 不合法

来源: 心得 char0831 2015-1-7 14:20 只看這個作者 只看大圖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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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char0831 於 2015-1-7 14:22 編輯

大家常常都在爭論

重機到底該停機車格還是汽車格比較洽當

法律上規定是停汽車格

但是有停過的車友應該都有一種心情

不曉得回去看自己的愛車 是不是被移位了

被跨坐了 甚至被動了手腳或倒車

尤其是在台北停車位一位難求的情況下

更有可能讓這些事情的發生

有人會說 你們擁有快速道路的路權 憑甚麼只付機車格的停車費

我可以大聲的說 因為我們繳的牌照稅 燃料稅 比你們多

台灣人到底對重機環境有不友善 我一直都是覺得友善的

大部分的人對重機只是充滿好奇的眼光來看待

今天我收到這個罰單 我依然會繼續相信台灣人本性善良

只是現在的政府發了一個錯誤的政策 讓我犯法了

我會遵守法律不會有任何抱怨而去繳清這張罰單

但是我想這張照片 也足夠證明 政策要求停汽車位

"是一個絕對的錯誤政策"

依照法律規定的機車位大小 絕對可以停入紅牌與黃牌

目前我所遇到的警察 其實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但是民眾檢舉 是一定要受理的

所以各位車友即使有任何的不滿與抱怨

還是先等到政策更改之後 在來停機車位吧 !

即使停機車位是一件對的事情 但在法律上不合法的情況下

還是先繼續遵照"重型機車停汽車位"的法律


附上照片 :
重機停機車格是否洽當 ? 洽當 但 不合法2964
重機停機車格是否洽當 ? 洽當 但 不合法8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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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1-11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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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型機車比照汽車 所以違規事由無誤!!!只是給民眾觀感不好 需要再檢討!!!!  發表於 2015-1-9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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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1-8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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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1-8 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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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矛盾點又來了~駕照是大型重型"機車",怎麼能騎禁行機車呢,不能停機車格呢?,不得不佩服鬼島官員的分化族群  發表於 2015-1-8 00:13
參與人數 5經驗值 +5 紅利點數 +20 收起 理由
JHT + 5 感謝分享
19701024 + 5 違規,但沒有違法。
超級汽缸 + 5 感謝分享
jackalyou + 5 停車的是重機車友的痛處...
蝦味先 + 5 這張應該給柯P看下!!最近有看到他已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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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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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的立委諸公

這兩三年來
除了增加增罰款項目之外
你看到他們"用心"審過"那些法案
除了"總預算案"之外

感覺起來除了"錢"之外
他們都不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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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1-7 21:39
重車走機車道、高速公路是否恰當??  恰當但不合法
重車本來就應該利用車小馬力大的優勢、不該學著汽車的行駛方式
我覺得重車應該要可以行駛自小客車及白牌車的所有路段
停車格也是、但是要照格子的收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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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1-7 23:55
本文章最後由 bir74813 於 2015-1-7 17:35 編輯

違規事實:汽車在機車格內停車
重機停機車格是否洽當 ? 洽當 但 不合法2361
又一個指鹿為馬的.....

其實 這種狀態會建議樓主車頭朝外 牌子不要外露.....多花個幾分鐘 可以省掉不少紅單....

台灣不少眼紅族...

停在汽車格內被眼紅弄倒
停在機車格又會被開單.......
講實在的 很兩難...



towla0978 發表於 2015-1-7 14:58 重機停機車格是否洽當 ? 洽當 但 不合法4928
重車走機車道、高速公路是否恰當??  恰當但不合法
重車本來就應該利用車小馬力大的優勢、不該學著汽車的行 ...

停車位的收費方式

我覺得應該是按照佔用空間的比例原則

汽車的停車空間本來就比機車停車空間大許多

所以才會收取較高的停車費

但是重機使用的停車空間跟一般機車幾乎是一樣的

(以一車一格來說明)

為何需要支付到汽車使用空間的停車費呢

大家都說使用者付費

如果重機使用到的停車空間跟汽車是一樣的

收取汽車的停車費用才是公平的收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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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贊同~!!  發表於 2015-1-22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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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1-9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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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  發表於 2015-1-7 22:33
6#
coole 2015-1-7 15:50 只看這個作者
說真的~大型重機停在機車停車格完全沒有違和感.....
問題出在腦殘的官員......
一切都要比照小型車辦理?!
那......大重為何不能上國道?!?!
我只能說......台灣......加油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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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1-9 18:15
char0831 發表於 2015-1-7 15:15 重機停機車格是否洽當 ? 洽當 但 不合法7437
停車位的收費方式

我覺得應該是按照佔用空間的比例原則

應該是租場地的感覺
我要租大格  就照他的收費方式
要租小格也是
當然要連佔幾格是車主的自由  但費用照算
例如: 佔兩格就收兩格的錢
很多人的想法都很好....但是規定不是我們訂的
我還希望汽車通通去停機械車位
把平面或是地下室讓給兩輪
8#
GANZ 2015-1-7 17:34 只看這個作者
我朋友曾在台中的電子街看過有個流浪漢....
不知道什麼原因...看到停在汽車格裡的重機....
就直接走過去把車推倒......
害我從此以後不敢在那邊停重機....重機停機車格是否洽當 ? 洽當 但 不合法9093

我曾停過兩次機車格,都是在郊外不收費的機車格~
通常這種機車格都很少人停...
大家都有位置停的情況下~自然就不太會有人去管你格子裡停的是重機還是四輪...
如果還是被檢舉了...那也只好默默的去繳錢...重機停機車格是否洽當 ? 洽當 但 不合法4018

不過...大大應該是真的遇到眼紅魔人......
個人感覺

台灣大重的規範往往參考國外與現有台灣法規

才會變成對於大重的法規不適合

應該直接設立大重專用法規才比較適合

例如: 可停機車格與或者多輛並停汽車格

至於上國道方面.....那又是另一個故事了(疑?)重機停機車格是否洽當 ? 洽當 但 不合法1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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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1-9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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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1-8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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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1-7 17:43
把照片寄給柯P 問問他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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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樓上的說法,教育部訂的政策,柯屁為何可以不理採  發表於 2015-1-9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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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樓上正解無誤 葉先生也請辭了 暫時無解 :D  發表於 2015-1-8 12:50
他是台北市長不是交通部長  發表於 2015-1-8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