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 你說醫療費對方願意出險了 , 只爭車子的修理費要對方也負擔對吧 .
那我算給你聽 , 你修車費粗估是 5000 元 , 就當 5000 好了 ,
而這件事故你是肇事主因 , 上了法院後 , 法官通常採取的是 7:3 的肇事責任比例 ,
也就是你要負擔七成 , 而對方要負三成 , 也就是說對方要賠你 1500
所以你會為了這1500元 , 然後跑大概 3~4 趟的法院 , 這期間你還要去請教律師如何寫狀紙 ,
付出許多心力 !
當然 , 對方會多背一條過失傷害的責任 .
這根本是雙輸 . 何必 ..
不如跟對方好好談 , 能達成和解 , 絕對比你要上法院來的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