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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裝排氣管 申訴 "勝" !!! (文長 但實用

其實警大畢業的都如此嗎??

開不懂的就賺到

有申訴就給他申訴 反正又不會被處罰也不會扣錢

現在警察越來越年輕 越來越無知(公務員如果不是鐵飯碗 我想應該就不會有那麼多年輕警察)
看到這篇真是兩樣情
問題一:
二、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
    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
他是開變更原有規格沒錯阿 算好心了 沒叫你去驗車

問題二:這篇反警察的網友 面對事情如果你站在執法人員的角度會怎麼做(警察是執法 對不對是法官跟裁決所說的算)

如果有錯也不是執法員的錯 是法條規定的

我也被開過模擬兩可的紅單 別批太兇
nsr150 發表於 2014-9-5 05:37 改裝排氣管  申訴 "勝" !!! (文長 但實用1608
法律 就是文字遊戲阿~

的確

看完這回覆我不得不回覆
1. 公文已經很清楚的說明  
排氣管系可變更項目  所以"變更"或說"更換"是合法的(只要你府合規定)

警察用到氾濫的16.1.2  中文能力好的話  那是在說"原廠"的規格 變更  

(EX  原廠管不裝防燙蓋 .......)


這樣  有比較懂  >>變更<<的差異了嗎 !!!  @  @




傾角 VS 路線的重要性
所以樓主的意思是說
  改裝排氣管(白鐵黑鐵),只要分貝沒超過  排氣孔低於45度  都可以免罰的意思嘛!?

問題2.如果改裝排氣管 是免罰,但是以免往後被開單 .可以去監理站驗排氣管  拿到證據證明嗎!?
小弟因為也被開跟你同樣的,可是我的分貝是原廠設定的回壓很小聲,也低於水平45度 跟原廠一樣! 改裝排氣管  申訴 &quot;勝&quot; !!! (文長 但實用7174
可是警方卻跟我說,你去驗車.如果驗過 就可以測消這張紅單

可是我去問監理站 他跟我說直接繳錢就好...      跟警察講的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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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申訴書去裁決所 如果你都府合 法律會還你清白的  發表於 2014-9-5 23:54
警察都不管什麼,先開了再說
如果有問題,你自己在去申訴。。。
夜吟 發表於 2014-9-5 22:45 改裝排氣管  申訴 &quot;勝&quot; !!! (文長 但實用2838
看到這篇真是兩樣情
問題一:
二、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

確實   我絕對認同尊重並同理警察多數時候的立場
我也了解你緩頰的用意   

但我想會有這樣的共鳴   不是沒有道理的(就關於開單這方面)

"警察是執法"  若你照這樣的邏輯   
他必須先懂法  不是嗎??  不然怎麼執法??
若說各司其職 各安其位   他不就失職了@  @

大家會反彈的應該是因為這個原因吧~~
你執法  卻還要我人民教你法  這怪怪的吧  

大家都有機會被開過模凌兩可的單
但有兩種選擇   
1.自己認栽  去繳錢
2.據理力爭  既然覺得模凌兩可  就去申訴

不過就感謝你的提醒   

在這聲明:  PO文絕非鼓吹造反  而是讓大家知道
  
1.關於管裝管  法規的認定  
2.以及其他你不符被開單   有申訴這管道   別讓權利睡著  
話說  那張陳述單寫的字

還滿工整漂亮的  XDD
求公文掃描檔,我要印個一兩張放在車廂。

純討論 勿筆戰

可是我看到附件15有提到 會撤銷是因為該車之排氣管尚符合上開之規定

(我想 更換(改)排氣管的法條因該不單單是這樣)

也就是說該員警如果用更細項的法條開單可能就得驗車

我覺得不是法律常識不夠 是員警太懶
如果光針對排氣管引用多幾條款項因該就沒這麼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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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Chieh5 2014-9-6 06:05 發文來自手機 只看這個作者
具體個案具體判斷,印這張函『改管』出門保證不開單?闖紅燈也有被撤銷案例,如果未瞭解緣由,您是否拷貝一張函放車上後就可闖紅燈?法規規定『變更』告發,執法有何錯誤?探究本文有防燙蓋;角度部分是癥結點,且車主改管擺在眼前事實,最終監理單位如認本案宜撤單表示認可本案車主申訴的點而已,批判執法不可能將違規合法化。只要你『改管』就有機率遭取締,本文僅是分享只要能裝上防燙蓋並且角度符合規定(噪音非本文所究),你也有機會得到監理單位的個案認定撤單~並不是改管沒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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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eniz153 + 5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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