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騎士違規左轉遭撞死 女駕駛判刑8個月

来源: maggie 2014-7-3 06:24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23 6473
林小姐開車與前方突然違規左轉機車相撞閃避不及,致機車騎士與乘客的兩人死亡悲劇

法官認為她行車均速72公里,超過速限,而且經過減速標線時,速度只約到56.8公里,仍釀重大意外,判她未依規定減速等犯過失致人於死罪,須入監服刑8個月

林小姐認為專業鑑定報告都說她未超速,且減速標線未具體標示速限,為何減到56.8公里仍是未減速,而對判決感到很無奈?


資訊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703/35931877/%E3%80%90%E5%A3%B9%E9%80%B1%E5%88%8A%E3%80%91%E5%A5%B3%E9%A7%95%E9%A7%9B%E6%92%9E%E6%AD%BB%E9%81%95%E8%A6%8F%E9%A8%8E%E5%A3%AB%E9%81%AD%E5%88%A4%E5%88%918%E5%80%8B%E6%9C%88


給個讚

讚: 5.0
讚: 5
  發表於 2014-7-3 06:54
參與人數 1紅利點數 +1 收起 理由
Charles + 1 看看判決書怎麼說比較再說...

瀏覽全部評分總評分 :  紅利點數 +1

收藏
收藏1

網友回覆23

跳到指定樓層
如果嗆法官:我若現在自殺可否告你業務過失致死?
猜法官會怎麼做?鬼島法官就是腦殘亂判~

給個讚

讚: 5.0
讚: 5
  發表於 2014-7-3 21:17
讚: 5
  發表於 2014-7-3 14:36
讚: 5
  發表於 2014-7-3 12:33
讚: 5
  發表於 2014-7-3 09:42
讚: 5
  發表於 2014-7-3 09:06
參與人數 1紅利點數 +5 收起 理由
葉咚咚 + 5 不加分不行

瀏覽全部評分總評分 :  紅利點數 +5

反正死人最大
死人都不用負責
在路上自求多福
誰開車或騎車想撞死人
還不都是一些突然左轉不看後面有無車的人
造成直行車的損失

給個讚

讚: 5.0
讚: 5
  發表於 2014-7-3 18:08
參與人數 1紅利點數 +5 收起 理由
kashmiri.dcvr + 5 總有人拿如果要想撞人怎樣來說嘴...誰沒事.

瀏覽全部評分總評分 :  紅利點數 +5

不甩專業鑑定報告
這位法官,應該有重男輕女
http://www.nextmag.com.tw/breaking-news/news/20140702/5066335

壹週刊有追蹤報導
問題在於 "一般民眾誰知道減速標線有解釋文...."
交通法規也沒有定義要減速到多少。

給個讚

讚: 5.0
讚: 5
  發表於 2014-7-3 11:44
我拿鞋子丟法官,法官閃避不及被丟到 所以該被判刑的是法官,因為他自己閃避不及,判個10年好了

給個讚

讚: 2.0
讚: 3
明明就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發表於 2014-7-4 00:41
讚: 1
邏輯不通  發表於 2014-7-3 14:12
標準的群眾法官!!!!

給個讚

讚: 5.0
讚: 5
說得好!要有評有據理性探討。不需要漫罵、情緒化。  發表於 2014-7-3 13:50
8#
lienly 2014-7-3 13:23 只看這個作者
kevin.lo 發表於 2014-7-3 08:50 騎士違規左轉遭撞死  女駕駛判刑8個月9697
反正死人最大
死人都不用負責
在路上自求多福

可見TW的law真的很low.
政府處處說要媲美先進國家, 但TW國民素養卻讓人可恥.
等法官下班開車撞他,你閃避不及害我撞到你,法官應該要判自己陪我10萬+入監服刑8個月
機車騎士自殺就先別說了

但三寶開車反應太慢

看那行車紀錄器其實一段距離前

大概就看得出機車有想要轉彎的傾向

加上他煞車似乎沒有踩到底

行經路口以這種車速還是有責任

就算是次因撞死人還是會有事

應該是沒跟家屬達成和解吧

要不然一般都是緩刑

給個讚

讚: 5.0
誤會...  發表於 2014-7-3 13:37
讚: 5
大大 有沒有連結 (伸) 感恩  發表於 2014-7-3 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