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食藥署今天下午宣布,地方品牌米粉名稱可保留冠名。「新竹米粉」的名稱可以繼續維持,新竹米粉製造業者得知後,感到欣慰。
食藥署表示,新竹米粉等地方品牌可以做為「冠名」標示在包裝,含米量組成則用「品名」來表示,兩種名稱可同時出現在包裝上,但字體上「新竹米粉」的冠名要小於「炊粉」的品名。
資訊來源:
舉報
追蹤0
粉絲0
文章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