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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只要八萬塊??

還可以談就轉介調解委員會
無法達成共識就是以傷害罪告他,以刑逼民
不過樓主已經發文了就代表錯失了一個先機
光是薪資賠償的部分,在醫院開立驗傷單時
要請醫生註記【宜休養幾天】在法律效力上才能夠賠償你的薪資
這個部分是小弟有經驗,但也是因為去了調解委員會之後才學到的部分
給樓主一個參考

1.急診費用
2.換藥費用
3.開立驗傷單費用
4.看中醫的收據
5.看醫生的車資(需有收據或發票)
6.財物損失(衣物損壞+修車估價單)
這些是可以開出來的基本上都是合理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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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下次回診時就打算會再開一分新的診斷書,主要為診斷還需多久才能恢復正常工作能力  發表於 2014-6-8 15:55
上法院+1

開車的人經濟條件都比較好,沒理由拿不出8萬,對付沒意願賠償的人,唯有官司一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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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6-8 15:55
市民大道真得很危險(雖然比較省時)
小弟騎車有替代道路的話 根本不會想騎市民大道
尤其是台北車站附近 跟 市民大道三 四段
一堆臨停 2線道已經夠窄了 還臨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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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但這個肇事者理由更扯,在路口他竟然說要切到旁邊接電話  發表於 2014-6-8 15:56
應該沒和解吧 出事故絕對不要先簽和解書
拿到錢再說 用刑法逼他

加油 大家都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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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在未達同協議之前我不會簽的  發表於 2014-6-8 15:57
本文章最後由 凡塵 於 2014-6-5 05:27 編輯
maxsong0220 發表於 2014-6-4 23:20 撞人只要八萬塊??4234
我上禮拜也是車禍,車頭全毀人就多處皮肉傷+挫傷
財損有安全帽跟牛仔褲

要求財損 當然要拍下照片以茲證明
由警察拍照更具公信力
保險員這樣要求並沒錯
因為保險公司出險 全憑有用的單據 不講情理
當下警察來拍照 就可以請警察拍下財損部份 供將來求償證明
只是車禍當下 還能注意這種細微的人 真的不多

  1. 另外我想求償代步費用,因為對方保險修車錢說要等15個工作天...
  2. 我又沒有那麼多錢可以代墊,請問代步費用一天200算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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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您能提出代步所產生費用的相關證明就可以
但自己估算一天200元 保險員恐怕不會接受
  1. 還有就是保險員說他去申請現場圖跟現場照片,說責任是七三
  2. 但是我是直行車,剛起步沒超速,對方是貨車違規左轉,也是綠燈
  3. 這樣不是通常都我沒責任嗎?而且肇事責任不是要30日後才知道?
複製代碼
這是一般說法 保險員常處理交通案件 都會有一套自己的看法
但一切還是以警方的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為主
就算往後告上法院 也是以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為依據
保險員的說法 算是業界處理推估 可以參考 不具裁定性

初步分析表只會有可能肇事原因 並不會顯示責任比例
就算進一步的鑑定報告 也只有肇事主要原因及次要原因
也不會有責任比
而責任比是到法院打民事官司時
法官依照各項資料產生心證 才會有肇責比例之分

但和解過程 我們常論及肇事責任
其實都是兩照雙方對事情的看法
若有共識則和解沒多大問題 若無共識則是上法院裁定
  1. 對方是開公司的貨車,如果和解不成我是不是可以告他"業務過失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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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是開公司貨車 您不僅可以對他提出傷害告訴
也可以對公司提出連帶賠償
肇事者與公司機關有僱用關係 則可一併告之

以上參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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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6-8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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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文是實,我真真為你抱屈,要求10~30w都在可以要求的範圍,妳也不是靠這賺錢,確實這半年沒辦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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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  發表於 2014-6-8 15:57
切記!要刑事過失傷害加上民事賠償一起辦,否則單獨民事上法庭,要自己繳錢,另外保證金是你要求賠償金的一成也要先繳,很麻煩.
刑事六個月內要提出,否則超過時,對方反而會提出民事財務損失(有效期2年)要你賠錢.我兒子給我的親身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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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我了解,謝謝,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  發表於 2014-6-8 15:58
不再乎錢,直接告過失傷害。等法院開庭,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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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6-8 15:58
每位網友都講的非常好了,希望您早日康復以及愛車能修繕

我覺得...事情發生了,對方需要有誠意解決問題,如果不能和解,就上法院
政府單位與網友們都有說的服務處,可以提供法律咨詢,如果您真的長時間不能工作的話,也請具備相關證明
屆時如果要走到法院,依照法規,當判賠訴訟成立時,一併計算您不能工作的人日金額,加上您的相關單據理賠金額。

但我想如果交通裁決出來結果,如您所說,大部份責任在對方,我只能說,如果是聰明人應該跟你好好和解才是。

最後我想強調的是,還是在談「情、理、法」,勇於捍衛自已的權力,是非間該上法院就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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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發表於 2014-6-8 15:59
這種駕駛感覺就算撞死人了,也會說80萬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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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6-8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