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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算小屁孩嗎????

因該不等於應該

這觀念不導正不行。
hoop123 發表於 2014-5-21 13:05 這種算小屁孩嗎????6065
非常錯誤的觀念...

如果他長大以後為了8000元殺了你的兒子、女兒、孫子或孫女...你還會這樣幸災樂禍嗎?

未來的事 現在說還太早

有些你自以為的正義 現實生活並不復見

而跟人民息息相關的法律  卻不能幫正義背書

在這種情況下 你來跟我討論對錯?

醒醒吧你
solomon 發表於 2014-5-21 19:54 這種算小屁孩嗎????305
未來的事 現在說還太早

有些你自以為的正義 現實生活並不復見

真悲劇...

你要的"犯大條"才講完馬上就來了,4死21傷,

這些受害者之中若有你的親人朋友,請問這就是你要表達的嗎?要醒醒的人是誰?

BTW.未來的事,永遠不早,因為下一秒就可能發生...

願這次事件受害者R.I.P...
hoop123 發表於 2014-5-22 09:02 這種算小屁孩嗎????1081
真悲劇...

你要的"犯大條"才講完馬上就來了,4死21傷,

該醒的人是你

那個人是從小就有跡象嗎?

頭尾都搞不清楚 還敢在這大放厥詞

我還是要跟你說 趕快醒醒 認清現實

接下來 你以為的正義 不會出現 你慢慢看
被告當然能主張使用竊盜,可是怎麼證明?

實務上往往還是看對方是在什麼時候被抓

如果是在歸還時被抓到,主張使用竊盜,還說得過去

偷的時候跟使用的時候,主張使用竊盜,法官、檢察官跟本不會鳥你

他們會認為是脫罪之詞,所以原PO的情形,就算該名國中生主張使用竊盜

在沒有明顯事證能證明,他會拿回來還的情況下

還是可以成立犯罪,只是可能用微罪不舉或違法性輕微,在檢察官那就擋下來了

所以送他們去警局給他們震撼一下!!機會教育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