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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ven450罵人「幹、死宅」之類的髒話後修改內文規避版規

本文章最後由 Crystal25690 於 2014-3-15 23:14 編輯

kenkuo先生,您好。
1.文字上看來就是針對我個人。
您提到"本篇作者"用一般角度來看就是針對我個人而來的言論,所以我也一直告訴您這樣的話語不叫不同看法或是假設,而叫公然侮辱

2.我與他是不是男女朋友並不是整體的重點,就算我跟他不是男女朋友您也不能擺明著影射、假設他人是恐龍妹,因為這叫公然侮辱。

3.我知道您言語間有客氣許多,但由於我不認為您有意識到自己的言語叫做公然侮辱,因此我才會堅持提告。

4.從頭到尾,我完全沒有不理性過,我是非常理性在看整件事情,就連最初您假設我為恐龍妹我也是以十分理性並且以自嘲的方式回應您。(有版友幫我分享於74樓)

5.我沒有認為千錯萬錯都是您的錯,因為我知道我男友小人的行為不好,但是我希望您體認到整件事情的開頭您並不是完全沒有責任的

6.我並非沒有雅量,這點我已經講了N遍了,會提到這點也是因為您在將自刪文還原時又或者是回覆其他人時,還是提到了"雅量"這件事情。
再重申一遍,我沒有不能接受任何人的意見或者是酸我,這裡是網路開放論壇我也很清楚對於我的文章會有很多不同的聲音,我在59樓也對於我個人文章做出了說明。但是!影射他人為恐龍妹(就算您事後解釋並非針對我個人)而且文字內容上看來就是在針對"本篇作者",那就並非不同意見,這叫做公然侮辱。
難道我寫文章需要整個人趴到地面上去才叫有雅量?
我第一時間沒有決定提告並不是因為我不覺得您的話語對我沒有侮辱,就如我對您的回文"當然還是會覺得不快",但我不認為法律是一個可以隨處攻擊人的武器,也不希望那只是一個威脅人的道具,甚至用這樣的方式把版上的氣氛搞僵。
我最後會決定要提告除了因為您對我男友所做出的考慮,另外就是因為您一直搞不清楚自己的最初的言行叫做"公然侮辱"。
所以再您已經決定不提告後,我還是堅持提告就是因為我希望您能意識到那叫"公然侮辱"。


關於公然侮辱:
1."行為人公然侮辱他人時,即使不具損害他人名譽之意圖,其公然侮辱行為也不損及他人之名譽,但只要行為人具有公然侮辱之行為,即可構成公然侮辱罪。"
意思就是說不管你主觀上有沒有侮辱我本人的意思,只要您有這樣的行為,就能構成公然侮辱。
2."即使沒指名道姓,只要影射到多數讀者都猜得出是誰,仍可能構成誹謗罪、公然侮辱罪。"
也就是說您所做的影射只要大多數人看得出來是在講我,就可能構成此罪。
您有提到"本篇作者"我想這點大多數人都很容易看出來是在指我。

以上,是我在google上搜尋的資訊請您認真看進去。

7.請您再度意識到您要道歉的不是對我的文章所做的批評,而是您對我個人的侮辱,而且這個侮辱並不關係我的長相到底為何。
8.所以請不要再說我是正妹這樣的話,我聽起來很刺耳,我也不會因為您說我是正妹就比較開心然後認為您有意識到自己的問題。
因為這完全與我到底是正妹還是醜妹無關,而是您這樣的言論叫做公然侮辱。


9.我很認真的打完這些話,也花了時間找資訊給您,希望您可以認真的去思考並且感受到我的本意,我並非這麼無聊喜歡跟人家打官司。
我只是對於您無法了解自己的言行叫做"公然侮辱"有意見才會堅持提告,希望透過訴訟程序能讓您理解您的言行是"公然侮辱"。
雖然對於您這次的道歉我不認為您有完整的意識到整個問題,但我並不想刁難您,提告部份我會撤銷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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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kenkuo 2014-3-15 23:15 只看這個作者
那好的,就看你怎麼作
我也會蒐集好資料應對、該釋出的誠意我已經釋出
你既然要越搞越大我也沒辦法,至於你男朋友的言行,一樣觸犯公然侮辱跟妨礙名譽
如果你提告、我也就不得已也得提告、畢竟此事一體兩面,要如何收尾端看你怎麼想

另外單純兩三句話、歉也到了
還需要氣到打這麼多字?咄咄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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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最後一句不是說提告會撤銷嗎?!  發表於 2014-3-15 23:19
kenkuo 發表於 2014-3-15 23:15 Raven450罵人「幹、死宅」之類的髒話後修改內文規避版規5795
那好的,就看你怎麼作
我也會蒐集好資料應對、該釋出的誠意我已經釋出
你既然要越搞越大我也沒辦法,至於你 ...

不好意思,請問您有看完嗎?因為我剛剛還再編輯所以沒有全部跑出來,請您重新再看一遍?

給個讚

還好 我還以為又生變了  發表於 2014-3-15 23:33
重新編輯的關係、我看到的都不一樣了....  發表於 2014-3-15 23:24
24#
kenkuo 2014-3-15 23:28 只看這個作者
總之、你們有生之年真的跑過法院就會知道告人跟被告都是輸家
贏家只有律師跟司法體系.....

另外我在此一事件也的確學習到一些東西
我會調整自己發言風格跟態度

反之,一個銅板敲不響的另外一方呢?
似乎還沾沾自喜,殊不知悔改....
長輩有云:女生早熟、男生永遠長不大...此乃深刻體驗!
25#
凡塵 2014-3-15 23:29 只看這個作者
好吧
到這裡 kenkuo已拿出誠意道歉
Crystal25690也願意取消提告
雙方言和 此事到此為止
參與人數 1紅利點數 +1 收起 理由
Crystal25690 + 1 板主剛剛差點嚇到魂都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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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kuo 發表於 2014-3-15 23:15 Raven450罵人「幹、死宅」之類的髒話後修改內文規避版規9739
那好的,就看你怎麼作
我也會蒐集好資料應對、該釋出的誠意我已經釋出
你既然要越搞越大我也沒辦法,至於你 ...

不好意思,因為我文中有被評斷為不良的文字,因此我只能一段一段測試。
原文"難道我寫文章需要整個人趴到地上去才叫有雅量?" 修改成"難道我寫文章需要整個人趴到地面上去才叫有雅量?"就可以送出了。
之後也是繼續一段一段的測,才會導致無法將全文一次顯示出來,造成您的誤會十分抱歉,也請您重新看過我的文章,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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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你本來就不是我要攻擊的對象、批評真的也只是一個看完文章的一時嘴快,你比你男友成熟且更懂得應對!他應該更珍惜你!  發表於 2014-3-15 23:39
所以??你到底想表示甚麼??
你這麼喜歡假設性的東西,你連到最後都要再來假設一番,喔,對,我現在在開香檳慶祝?這樣嗎?

你說你要調整?調整甚麼?
話講得好聽,最後再來回馬槍?
這叫做調整?

今天事情走到最後我發完最後那篇回覆留言我就不再回覆,是因為我知道你對我有成見,但很可惜,最後那篇我一點也沒酸你,但我想你一點也看不進去。
你才是不知道嚴重性的那方,長不大的也包括了你,知道嗎?38歲!!!!!!

你以為好像你拿著我的把柄就可以這樣說說嗎?
你就沒有對我說過甚麼嗎?
我吃一套,但你會吃兩套你知道嗎?
我不覺得這樣的事情有必要上法院,但重點是有人要搞清楚事情。

還有,你說上法院贏家是律師跟司法體系,很不巧的,我們對法律真的了解很多很多。
我不是要威脅甚麼,而是事情因你而起,但你到了最後還要來給我回馬一槍? 你期望我甚麼? 向你道歉嗎?
我不會做甚麼動作,我只是覺得很可笑。
你自重吧,言盡於此。
28#
小賢 2014-3-17 01:44 只看這個作者
就算是妹子她孤家寡人也不應該說人家是恐龍妹;而事後才一直強調「對不起要是我知道你們是男女朋友關係,我會收斂」的態度,只是更顯醜態,讓人家更感覺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的感覺…


希望你能自省。Raven450罵人「幹、死宅」之類的髒話後修改內文規避版規4249


不要等到你身邊的人都一個個成家立業生小孩了,還在那邊「她一定是恐龍妹所以才…」Raven450罵人「幹、死宅」之類的髒話後修改內文規避版規1877
29#
singer 2014-3-17 10:44 只看這個作者
不是已經講開了嗎

那就不要繼續節外生枝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