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Raven450罵人「幹、死宅」之類的髒話後修改內文規避版規

来源: kenkuo 2014-3-14 13:14 只看這個作者 只看大圖 |閱讀模式
28 2345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2-4 16:27 編輯


如下圖紅字所圈的修改記錄
此人原文罵幹、死宅、還說什麼我都龜在家裡類的
我才會氣憤回他「中二屁孩」、他資料1988年生、我1976年生、論輩份講他屁孩剛好而已
Raven450罵人「幹、死宅」之類的髒話後修改內文規避版規1073
訴求只有三個:
1、第一次我回文內容也如截圖內容
只是持不同角度看問題、為何就要被刪文?
2、為何此人罵人髒話偷偷修改文而版主卻不查?只顧著刪我的淡淡反擊?還來私訊恐嚇說要停我權30天?
3、版主凡塵在該篇討論與該ID一搭一唱、我身為被刪文者、自然會聯想此版主與Raven450有私交,也請版主自己擁有無限大管理權力之下,自我約束發言的角度與處事方式。


給個讚

晚上十點前 會依您的問題給予答覆 請稍安勿躁  發表於 2014-3-14 15:38
收藏
收藏0

網友回覆28

跳到指定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2-4 16:27 編輯


說真的
你從頭到尾都自我幻想增生許多不存在的字眼
你影射別人,我影射你,只是剛好而已,更何況你說你只是用不同角度去評論,要有雅量
先估且記性這塊不談,我也是用你的方式用不同角度去評論你阿,多活12年的雅量呢?
如果照你的說法,你比我癡長12歲,難道我叫你一聲老賤人就很合理嗎?
尊重並不是看年紀而是看言行
還有,你多活12年,應該學習到的是要用心仔細看,不是看個東西匆匆掃過就在那邊嗷嗷叫你的"看法、角度",還一副這只是我的觀點,請原Po要有雅量多擔待喔。
喔,對了,如果你看到我上面的某一行,就會自動理解成我又罵你"三字經、對你有侮辱性字眼",那你真的...加油吧。
還有,你最後總算出了一招還算不錯的招數,試圖把版主跟我掛勾在一起好像我們狼狽為奸,但還是先想想自己的記性吧。
3#
凡塵 2014-3-14 21:57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2-4 16:27 編輯


我先說明一下
昨日早晨06:13分我做了回文79#
並沒有去檢視所有的發言
整個討論串的發言我只看到了70#就去睡了
下午五點左右才在校長室看到申訴文
當時所顯示的資料如車友Raven450所呈現的那樣
請參照
接下來我先回答您第一個問題:
  1. 1、第一次我回文內容也如截圖內容
  2. 只是持不同角度看問題、為何就要被刪文?
複製代碼
很簡單 ......
原po內文在語氣上直接,算有點嗆辣帶點情緒化,但未使用到污辱特殊字眼
與您在在69#回覆的內容,可算是半斤八兩。
所以兩照的文風,我均不認定違反版規。
但您在71#按讚內文 說出:原來是一個小宅中二寫的 失敬失敬~~~
我認同中二一詞有罵人污辱的意思,
資料證據確實已違反大老婆版規第五條的附註: (給予評分也請遵守版規.違者將擇一文章記警告)
故裁罰將不當的按讚文刪除,發文者記警告
  1. 2、為何此人罵人髒話偷偷修改文而版主卻不查?只顧著刪我的淡淡反擊?還來私訊恐嚇說要停我權30天?
複製代碼
從資料顯示 Raven450的確有修改文
但我上頭說過了 自從71#的發言我未檢示
所以我不清楚他是否有罵人髒話又偷偷修改文
而我也詢問了站務人員,系統是否能夠回復已修改文章的原貌
得到的答案是:系統可以整個回復當時時間(全站所有文章),但不能就單一文章回復
所以這部份恐怕無從查起。
而您指控Raven450罵了『幹、死宅』的字眼
我無從查證且您也提不出實證
以原諒我無法以您的片面之言來認定
畢竟Raven450的申訴有憑有據
其他假設性的問題 恕我不能採用
只能依證據顯示做裁決
私訊是系統記出警告後自動發出,意旨在提醒您並非恐嚇您
我是keyin記警告之理由而已
另外 在本站裡有爭議都是上校長室處理 長年以來皆是如此
討論區內嚴禁吵架 我才會要您到此表達意見
但您處處情緒化字眼 我諒您在氣頭上不予追究
  1. 3、版主凡塵在該篇討論與該ID一搭一唱、我身為被刪文者、自然會聯想此版主與Raven450有私交,也請版主自己擁有無限大管理權力之下,自我約束發言的角度與處事方式。
複製代碼
您或許沒看清楚我的發言
我這麼說:
這代表某部份人的看法
愛情沒有絕對性的看法
只有
瞭解對方的個性 說出適當的話 用適當的方法
您就能更近一步認識她
在不夠瞭解的情況下而採取行動
1.自我假設 亂槍打鳥
2.經驗老道 識人有譜
沒經過第一階段 哪來第二階段呢 不是嗎?!
============================
這樣算一搭一唱嗎?!
明眼人都看得出來我不太認同也不太反對這篇文
您聯想我與Raven450有私交 這我不責怪您
我甚至可以說我與Raven450 從未曾互動過 這個帳號對我而言是陌生的
所以我很明確告訴您 我與他沒有任何私交
我在版上一向表達自身的看法 對於他人常把我的看法與版主扯在一起
這是我必須承受的包袱 但我不會因此做任何改變
(版主可以不做 要我閉嘴很難 除非我不想開口 沒有人可以改變這一點)
至於一些牽扯較情緒化的問題我就不回覆了
基本上 若無新事證 我不會變更裁決
以上回答若不滿意
請再上訴 由大魔王來裁決
以上

給個讚

對於版大您的一些情緒用詞的確有失妥當,只是我在本站頭一次遇到這種小人,一時氣到腦子冒煙,有失考慮,還請版主見諒!  發表於 2014-3-14 23:11
4#
小賢 2014-3-14 22:06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2-4 16:27 編輯


多活人家12年,不代表你的言行比人家成熟12年,受人尊重。
現在看來,你忍不住跳坑後,開始躁鬱妄想,如此而已。


給個讚

不知頭尾不要亂聲援  發表於 2014-3-14 22:47
參與人數 1紅利點數 +5 收起 理由
Raven450 + 5 中肯

瀏覽全部評分總評分 :  紅利點數 +5

5#
kenkuo 2014-3-14 22:58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2-4 16:27 編輯



謝謝說明
總之、的確他該篇出言辱罵、我才回他中二生
一個銅板敲不響、他不人身攻擊我不會自討沒趣
事實真相只有一個,如果版主不能適當判斷
請你看看過往我回文習慣、不會無的放矢,也不會隨意辱罵
簡單的因果關係都不能看出、那簡單問你、為何他要偷偷修改原文之後再來申訴?
如果還是無法處理、那也無妨、他另外一個回文已經明顯涉及人身攻擊
明天我會考慮去提告妨礙名譽,就讓檢察官跟法官來逞治他
至於你說系統無法回復部分、等法院去函請你們提供的時候自然會有東西出來
還有敬告一些路人甲乙、不知道過程跟真相、不要亂批一通、以免掃到颱風尾!
這位Raven450小弟弟,是我幻想還是我自己捏造,你心裡有數!
不要到時候地檢署見面的時候下跪求饒哭喊自己「涉世未深、交到壞朋友」之類的推託之詞



6#
kenkuo 2014-3-14 23:11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2-4 16:27 編輯


補充、對於版主一些情緒用詞的確有失妥當,只是頭一次遇到這種小人,一時氣到腦子冒煙,有失考慮,還請版主見諒!Raven450罵人「幹、死宅」之類的髒話後修改內文規避版規4068


給個讚

沒事、我能諒解氣頭上沒好話、不會追究  發表於 2014-3-14 23:13
7#
凡塵 2014-3-14 23:12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2-4 16:27 編輯


您問我他為何修改文再申訴、我只能說我不知道也不猜測…
您過去的發言並不能直接證明不會無的放矢、失言只是一時疏忽、既然您考慮提告、何不將此包含進去、看法官能否從您過去發言來斷定他罵人後修文申訴、您應該知道法律是無罪推論、證據是才是重點


啣花翦石奏竹笙
蟠龍銀瀑農自耕
陋室簡屋埋名戶
孑然如洗縛志伸

掬水映月撫琴箏
焚香吟賦歲漸增
閒風逸雲嫋嫋處
寫實尋真負平生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2-4 16:27 編輯


我可以很明白的告訴你,就算你還原他的原文還是看不到他罵你髒話這件事....
因為他從頭到尾沒有罵你髒話,唯一有用過的詞就是"死宅",所以這部份可以請您不用白費心了。
再來,我一直都不認為網路上的你來我往有要到上法院的必要,因為法律不是武器,也不會因為會講要提告就比較厲害,當然你覺得有必要的話我也是不會阻止你的。
只是想告訴你既然你這麼認真,那我應該也要來認真一下,反正大家都愛來法院這招,那你的文字我也截圖了,大家互相為自己的言行負責吧,謝謝您。
進到這種模式就不用再告訴我我有沒有雅量了,也歡迎你再度將我跟我男友掛在一起。


給個讚

謝謝!  發表於 2014-3-14 23:32
9#
kenkuo 2014-3-14 23:32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2-4 16:28 編輯



版大、證據跟證人如上面回文所示
Raven450罵人「幹、死宅」之類的髒話後修改內文規避版規6837
根據版規第6條、請您處置、謝謝!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2-4 16:28 編輯


Ken哥我來了!
先提醒你,你趕快先去把自已69樓的回覆修改掉才不會有吃官司的風險喔!
還有阿,妨礙名譽、公然侮辱等等罪名是告訴乃論喔!!!(沒有所謂的公訴罪喔,那應該叫做非告訴乃論唷)
你去找檢察官,人家是不會鳥你的Raven450罵人「幹、死宅」之類的髒話後修改內文規避版規4174
你應該先找網路警察查我IP找出我地址,然後找個律師寫封存證信函寄給我,然後再請律師寫個訴狀去法院提告唷!
(當然你找不到證據,訴狀要怎麼寫請多費點腦筋拉Raven450罵人「幹、死宅」之類的髒話後修改內文規避版規6386)
但是要記住!明天法院公休,建議可以先找找看有沒有禮拜六還在上班的律師先把存證信函寫好唷!
另外我也來自己回覆我的原文好了
免得你在那邊看到有人提出一個詞就在那邊捕風捉影大叫警察之類的XD
(信不信由你囉!!!!)
照您的說法,不曉得您是否也是一位死宅才會宅在這邊看文回文呢?
這種置入性的假設,不要活在自己的世界裡了,出來看看吧。


以上是我的原文,哎呀,不管你信不信,如果我的回文真的就是這樣,你假設原Po作者是恐龍妹,我假設你,用你的說法,我只是評論你阿,要有雅量。(記得你自己的總總回文嘛??我想你不記得,因為你連我有說髒話都夢出來了!!)
總之阿,自己回頭看看吧,你假設別人,我假設你,然後你罵人
哎唷,原來是我惡人先告狀。
別搞錯了,我改文檢舉你是為了規避我自己的責任,我只是個小人而已喔!
然後Ken哥,甚麼誤教損友阿,跪著道歉阿的字句,先想想自己吧
是記性不好呢?還是甚麼的,我只知道我可記得清清楚楚
然後我篤定的告訴你,上法院後,跪著道歉的絕對是你唷:)
Life is a climb,but view is gre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