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男子生前由公司向國泰人壽投保300萬元意外險,2012年他騎車在新北市濱海公路發生車禍死亡,國泰人壽認為,當時他抽血檢驗時,血液酒精濃度達53.1mg/dl,已逾當時的標準50mg/dl,拒絕理賠,李母訴請理賠,台北地院判國泰應理賠;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雖然李男血液酒測值超標,但當時醫院是以「生化酵素免疫分析法」檢測,此法容易有偽陽性及誤差,又會受血液收集管是否乾淨、急救輸血或注射干擾,應以「頂空氣相層析分析法」再確認。
但本案並未以「頂空氣相層析分析法」再確認,法官故認定無法證明李男車禍時是否酒駕,判保險公司應理賠。
資訊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219/347343/%E9%85%92%E7%B2%BE%E6%BF%83%E5%BA%A6%E8%B6%85%E6%A8%99%E3%80%80%E8%BB%8A%E7%A6%8D%E6%AD%BB%E4%BA%A1%E4%BF%9D%E9%9A%AA%E8%A6%81%E8%B3%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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