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價上揚,政府將依法適度減輕民眾繳稅負擔。財政部說,因國內累計物價漲逾百分之三,今年申報綜所稅包含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扣除額及身心障礙扣除額各提高三千到六千元,估今年五月報稅,約三百五十萬戶家庭平均可少繳約兩千一百五十元綜所稅,政府讓稅逾七十五億元。
課稅淨額也放寬財政部副署長許慈美指,依《所得稅法》規定,只要當年度物價指數平均較前次調整年度上漲逾百分之三,包括綜所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扣除額、身心障礙扣除額及課稅級距,應依上漲幅度同步調整。
依此基礎計算,二○一三年度綜所稅的一般免稅額,將從八萬二千元提高至八萬五千元,七十歲以上的扣除額自十二萬三千元提高為十二萬七千五百元。
在標準扣除額方面,單身者由原本七萬六千元提高為七萬九千元,有配偶的民眾,則從十五萬二千萬元增至十五萬八千元。至於薪資與身障扣除額,均自十萬四千元提高至十萬八千元。
有關適用綜所稅課稅級距金額,原綜合所得淨額在五十萬元以下者,才能適用最低稅率百分之五,從二○一三年度開始,放寬為五十二萬元以下即適用;五十二萬元以上則適用稅率百分之十二;超過一百一十七萬元為百分之二十;逾兩百三十五萬元適用百分之三十;適用最高稅率百分之四十者,所得淨額亦從四百二十三萬元增至四百四十萬元以上。
另八項遺產稅扣除額因應物價漲幅一併調高五萬至六十一萬元,約五千到六千戶家庭可減稅。新的扣除額自二○一四年申報即適用,免稅額仍為一千兩百萬元。 資訊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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