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為止 , 台灣所有私人交通工具都是 "人" 在操作的 .
當一個人的交通安全觀念不對 , 他騎車就危險 , 當他開車時也會很危險 .
而當一個遵守交通規矩的人 , 他騎車是乖乖地 , 開車時也會乖乖的 !
而台灣實施30多年的禁行機車政策, 並不是以人為本 , 而是以車為判斷依據 .
這是不對的 !
因為所有車輛都不會自己動 , 都是靠人的操作 , 所以車種本身無罪 , 那政府採取禁行機車的政策
, 很明顯的就是一個錯誤的政策 .
因為禁行機車不能解決問題的根本 , 三寶不只會騎車 , 很多三寶也開車 , 當三寶開車時 , 政府應該
有所限制 , 而不是讓他的路權無限大 , 這邊也可以走 , 那邊也可以通行 .
這樣會讓台灣的交通亂七八糟 , 導致全球有幾個國家對我國發出旅遊交通警報 .
這也證明的我國的交通政策是失敗的 .
但是政府不懂檢討 , 只把矛頭指向機車 , 把問題推給機車 , 說機車太多 , 所以機車是交通亂源 .
這幾天我陸續公布幾個縣市的交通違規車種分析 , 事實上並非如此 .
反而是汽車才是違規大戶 . 所以你不檢討汽車的行駛問題 , 只是一昧的把過錯推給機車 , 到處畫設禁行機車
, 當然30年都無法解決問題 . 不對症下藥 , 再另外的 30 年或者50年 , 只會錯得更多 .
交通問題 , 是 "人" 的問題 , 處罰機車 , 限制機車是不對的 , 當汽車越來越多 , 當三寶改為開車 , 問題只會越
來越大 .
記得 , 處理 "人" 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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