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逸夫 於 2013-11-14 20:47 編輯
不用生氣啦.檢舉就好
送一封檢舉回覆:
臺端陳情案件回復
中和第一分局交通組xxx
收件者 我自己
11月 11 日於 4:17 PM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您於102年11月X日致「本分局分局長信箱」陳情案1249號電子郵件,反映交通違規案,分局長非常重視,已轉交本分局交通組處理,謹將處理情形說明如下:
一、有關您反映自小貨車XXX-XXXX號交通違規案,本分局已於接獲檢舉後製單告發。
二、您陳情之地點另責由轄區安平派出所加強巡查,以維行車安全,爾後再發現有影響行車安全情事,請您不吝逕電110或中和第一分局勤指中心電話(02)22456227、22498950檢舉,俾利迅速派員處理。
三、非常感謝您的來信及對警政交通問題的關心,若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惠請與承辦人聯絡,本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承辦機關: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第一分局
承辦科室:交通組
很爽^0^我有附上照片 違規事實明顯 不受理才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