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公路總局"有條件"開放機車行駛內側車道

来源: zxc8934256 2013-10-25 01:05 只看這個作者 只看大圖 |閱讀模式
8 2281

公路總局"有條件"開放機車行駛內側車道9509中廣新聞網 – 2013年10月24日 下午3:30

公路總局日前發函地方政府,檢討「開放機車行駛兩車道或三車道內側」。公路總局規劃組組長李忠璋表示,並不代表全面開放機車行駛內側車道,而是如果外側車道容易與靠站公車、計程車等車輛產生衝突時,為兼顧機車合理路權及行車安全的配套措施,也必須會同地方交通與道安單位會勘後才會實施。(閻大富報導)

李忠璋表示,單向配置兩車道的道路,只要沒有慢車道,除非有特殊考量因素,原則都開放機車行駛。而都會區單向配置三車道時,除將先請各區養工處考量路段肇事紀錄、公車停靠、路邊停車等因素,再審慎評估提報當地道安會報與交通局同意後,才會開放三車道最內側供機車行駛,路口也配套取消兩段式左轉,但不是所有路段都適用。

此外,如果單向配置四車道以上時,原則上最內側兩車道都禁行機車,如果有特殊需求時,也會再開放內側一條車道供機車行駛,同時,考量各地交通特性不太相同,地方政府如果有不同的決策,公路總局將給予尊重,不會強制規定。(圖:機車行駛內車道公路總局考慮部分開放)



這是在奇摩新聞看到的

依上面所述也就是說不一定三線道內車道都會開放機車通行

而四線道也是除非有 特殊需求???

而且地方政府如果不同意則依然不可行

所以我認為各位機車族還是不要太期待  等實施了再來評斷也不遲!!

(個人認為騙選票機率很高  算是風險牌)





給個讚

看新聞要看完.不要斷章取意  發表於 2013-10-31 16:55
同意,為選票考量比較大!  發表於 2013-10-31 13:59
收藏
收藏0

網友回覆8

跳到指定樓層
2#
godpasser 2013-10-25 01:24 只看這個作者
我是認為 只要 三線 中間可以行使兩種車 左右則各限制一種
公車停靠為最內側 汽車臨停不得在距離路口處5公尺內並得提前外切
三線內兩線可供直接左轉 直行車輛中外線可執行 右轉為最右線
雙線則轉彎時可以互相通行 但維持左轉在內車道 右轉提前外切
參與人數 1紅利點數 +1 收起 理由
zxc8934256 + 1 左右各限制 基本上要限制汽車不太可能 然.

瀏覽全部評分總評分 :  紅利點數 +1

3#
snack 2013-10-25 08:06 只看這個作者
感謝 中華民國機車黨 !!  
公路總局"有條件"開放機車行駛內側車道1137
我認為就算單向平面十線道都沒問題,平面不管內外速線都一樣
redcomet0222 發表於 2013-10-31 03:24 公路總局"有條件"開放機車行駛內側車道6776
我認為就算單向平面十線道都沒問題,平面不管內外速線都一樣

這是正解 !!

有問題的是那些被洗腦的人..
6#
CLAES 2013-10-31 12:43 只看這個作者
公路總局"有條件"開放機車行駛內側車道3296跟我想的一樣........果然只是在唬攏的吧? 公路總局"有條件"開放機車行駛內側車道4592我決定明年直接換車了......... 不等了~! 沒意義.........
7#
19701024 2013-10-31 16:53 只看這個作者
看新聞要看完

考量各地交通特性不盡相同,如各地方政府道安會報有與上開原則不同之決策,
本局仍予尊重,【惟本局仍將持續協調地方政府朝開放機車原則努力】。

也就是如果地方政府因為路況而有不同的決定.公路總局還是會持續協調朝開放原則努力
有看到嗎? 不是地方不同意就尊重地方.而是地方不同意會持續協調到他同意開放
這兩個施政的方向是絕對不同的
參與人數 1紅利點數 +1 收起 理由
zxc8934256 + 1 我新聞看到就只有寫這個樣子-.-.

瀏覽全部評分總評分 :  紅利點數 +1

8#
19701024 2013-10-31 17:51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19701024 於 2013-10-31 17:55 編輯

媒體總喜歡掐頭去尾式的報導
這次還自行更改公文內容公路總局"有條件"開放機車行駛內側車道7630


公路總局"有條件"開放機車行駛內側車道279
19701024 發表於 2013-10-31 17:51 公路總局"有條件"開放機車行駛內側車道3645
媒體總喜歡掐頭去尾式的報導
這次還自行更改公文內容

不是我新聞要看完  

而是這則新聞就給我這樣的資訊

不過也感謝您提供資料

而他所謂的尊重地方政府只會讓開放禁行機車增加許多變數

所以我還是認為騙選票居多   原本預定是2014年前吧!?   

再給地方政府搞一稿肯定會超過預定時間     超過選舉之後這種事情政府就不太會鳥你了

我個人是如此認為  也歡迎說說你的看法   (引用到錯的媒體資訊在此道歉)

給個讚

本質是不一樣 重點在於它怎麼做 而我認為他不會"用心"去做 如此而已  發表於 2013-11-1 01:31
不同意就尊重跟不同意就持續協調的本質是不一樣的  發表於 2013-10-31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