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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蹲身換胎未警示 被機車撞飛斷魂

来源: maggie 2013-10-4 15:21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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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前晚駕車行經台中市環中路時因左前輪爆胎,將車子停靠路旁更換備胎,因在車子後方未擺設警示標誌,遭後方急駛機車撞飛斷魂,全案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法辦。警方勘驗後研判,在路旁更換輪胎時,未在後方擺放警示標誌,導致疑超速騎乘的騎士反應不及撞上,雙方酒測值均為0。提醒大家遇到車子故障或其他狀況時,應在車子後方距離30到50公尺處設立車輛故障標誌並閃黃燈強化後方視野,以防後車追撞。

以上資訊敬傳大家參考!謝謝!
資料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E8%B9%B2%E8%BA%AB%E6%8F%9B%E8%83%8E%E6%9C%AA%E8%AD%A6%E7%A4%BA-%E9%A7%95%E9%A7%9B%E8%A2%AB%E6%92%9E%E6%AD%BB-221116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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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3-10-4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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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車上還是放個LED會發光的警告標示,那種反光太弱,有的北爛的還是會把你A下去


我很好奇一件事,如果那車子是停在路邊換輪胎,那摩扥車要撞到人,應該也是騎得很邊邊.

重點來了,是誰不斷叫摩拖車騎邊邊的?? 整起事件的罪魁禍首明明就是腦包交通部,和地方的交通局
4#
alex601 2013-10-4 18:16 只看這個作者
道路不論路上或路邊,何處不危險?
也唯有自己警覺一點
能預想可能的傷害
才能安心在邊維修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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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3-10-4 23:01
我想 雙方都有錯 一個沒放警示標誌 一個沒注意路況 誰都不想發生意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