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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報大魔王..檢舉管理階層實習版主..

21#
singer 2013-9-23 16:40 只看這個作者
其實整串討論串我看完
caryboy一開始的發言就已經涉及人身攻擊
回報大魔王..檢舉管理階層實習版主..1678


從這篇開始, 大家就有比較多的筆戰和討論
不過, 因為是校長室
所以我的標準給的比較寬

但是, caryboy的發言似乎越來越有情緒
所以版主凡塵出來說明狀況
http://forum.jorsindo.co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2408853&pid=5852989

此後, caryboy網友就越來越激動了


當然, 我同意版主的發言應該更謹言慎行才對

所謂冤有頭債有主
如果裁罰版主
那caryboy也要接受相同的裁罰才行

不然這樣吧
caryboy禁言三個月
凡塵版主禁言一個月


如果同意的話, 煩請回覆
如果不同意的話, 這案子就到此結束

給個讚

凡塵無異議  發表於 2013-9-23 16:59
小老婆大魔王singer粉絲團: https://www.facebook.com/jorsindo.singer
singer 發表於 2013-9-23 16:40 回報大魔王..檢舉管理階層實習版主..22
其實整串討論串我看完
caryboy一開始的發言就已經涉及人身攻擊

回報大魔王..檢舉管理階層實習版主..7654 大魔王終於給裁決了... 感謝辛苦了.雖然很不同意也無奈
回報大魔王..檢舉管理階層實習版主..9828 在經過超級版主砍我發言.實習版主挑釁鬧版後.讓我更加確定這版確實有在為特定廠商護航
回報大魔王..檢舉管理階層實習版主..3553 一般版主不會這麼特意砍一些同主題酸民酸語.而針對我.包含大魔王舉證這層樓.
回報大魔王..檢舉管理階層實習版主..3044 我說完感受.....我會給自己更重處分.砍帳號永不訪這個園地.
回報大魔王..檢舉管理階層實習版主..2673 我說 大魔王 你護短了.....你認為呢 ? 我逛了所有版區沒任何版主會去挑釁嘴砲.只有糾舉這位
回報大魔王..檢舉管理階層實習版主..6460 身為管理群 應當身為表率 很多版主確實很盡責守紀 不守請大魔多注意

謝謝各位參閱
23#
singer 2013-9-24 03:10 只看這個作者
有沒有替特定廠商護航, 是你的想法

我沒有權利去干涉

至少, 我自問坐的正行的正
從不做違背自己良心的事情
我對得起自己
這樣很夠了
兩篇文章起始點終究歸於"國恥"兩字
若依照您的標準,宏佳騰事件歸類為國恥
以國內也有外銷世界的車廠
三陽某車系也自燃過 狼(國外翻譯 國內為t1)150在國外評鑑整體上不ok
光陽在國內常知道的吃機油 歪框 還有很多
這些不也是一樣嗎?在站內搜尋出來是幾十頁以上,那不就歸累在"世界之恥"?

singer也說明了無護航廠商,若有確實證據可以跟我說,我絕對第一個發文/撥電當面譙他我覺對第一個發文/撥電當面譙他
至於護短?在我的觀點對於凡塵的發言或許過於直接/不轉圜,但有時後繞了一圈來提點比直接提點還不可取
就因為人有時會因為嚐到甜頭而認定這是可取的,卻不知自己已經走向違法的路上了
每個人認知觀點都不同,來了這個小社會就是以小社會為主
不要要求這個小社會繞著你轉,而是你要融入這個小社會

給個讚

宏佳騰事件 賣沒幾台...還出很多包..確實堪稱國恥...國內其他廠出包是幾萬分之幾呢?  發表於 2014-3-6 02:44
回復版主 代號凡塵已經不是發言國於直接 ..而是嗆人挑釁...做賊喊捉賊...還說誰也辦不了他...他證明了...不是媽? 妳們都官官相護了(袒護)他...不是媽?  發表於 2014-3-6 02:43
參與人數 1經驗值 +10 收起 理由
凡塵 + 10 所言甚是

瀏覽全部評分總評分 :  經驗值 +10

25#
AKB848 2013-9-25 04:51 只看這個作者
19701024 發表於 2013-9-23 00:14 回報大魔王..檢舉管理階層實習版主..186
校長室本來就是來申訴吵架的地方
所以拿校長室的吵架文跟其他版的"情緒性發言"來相提並論
其實是不太恰當也 ...

怎麼看起來都是幾個版主再官官相護

那你對於那位見習版主的發言有何見解
怎麼有人喜歡把事情鬧大呢
回報大魔王..檢舉管理階層實習版主..9852
本文章最後由 19701024 於 2013-9-26 01:09 編輯
AKB848 發表於 2013-9-25 04:51 回報大魔王..檢舉管理階層實習版主..5382
怎麼看起來都是幾個版主再官官相護

那你對於那位見習版主的發言有何見解 ...

原文已經說明得很清楚.為何還要問一次?
好吧~我的智商太低.文筆太差
打得字你看不懂.那我標示紅字好了

校長室本來就是來申訴吵架的地方
所以拿校長室的吵架文其他版的"情緒性發言"來相提並論
其實是不太恰當也不能這樣比喻



任何人在任何版面違反站版規
自然是依站版規處置

任何人在校長室發飆
而我知道事實經過的話我也會暢所欲言
盡量勾勒出事實的真相

如果版主有在任何版(不包含校長室)
違反站版規.還請檢舉.並附上連結
本文章最後由 caryboy 於 2014-3-6 02:45 編輯

各位好..煩請有巡邏路過版主...或管理人幫個忙...因我找不到論壇砍帳號功能= =
煩請幫忙砍除 caryboy這個帳號...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