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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胎紋深淺」納檢 不足1.6mm吊牌

再生胎沒有不好

重點是再生胎的製程
與駕駛人的使用觀念

很多卡車為了要節省成本使用再生胎
但是卻把再生胎當一般胎使用

或是再生胎製程根本不符標準

人是唯一重點
駕駛沒有良好的行車與保養觀念
再好的胎、再嚴謹的規範都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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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3-9-18 12:19
完蛋 要是機車也比照處理 就麻煩了 畢竟 機車好攔檢 數量又多

可是萬一抓到了  要怎麼證明 我正準備去換輪胎  我的習慣都是用到沒胎紋

還是 有地方 大於0.8mm就可以了  那胎邊幾乎都可以過關 畢竟 又不是跑賽道 沒這麼多一拜的彎

一定是中央區域會先用完  明年起「胎紋深淺」納檢 不足1.6mm吊牌8 荷包會大失血 到記號 再繼續用 少說還可以用個2千公里...

雖然我的觀念不正確 但是 這不是也算是一種 節能減碳

翻修胎絕對不能用在轉向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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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3-9-18 15:55
不知道耶
注意輪胎胎紋深度,不是基本常識嗎?!
為何要規定這種不是重點的法規?!

該改得不改,放雞屎一大堆
65#
i72927 2013-9-19 22:10 只看這個作者
政策是不錯,但是應該有配套
宣導期應該發放檢測尺
在不足1.6mm的地方標示為紅色
把尺放到胎紋內漏出紅色表示要更換
這樣才算是方便大家,政策推行才會更好落實
66#
kayhau 2013-9-22 22:00 只看這個作者
以前坐車從桃園回高雄就有遇過....整個胎皮就飛了過來....車子壓過去...結果車子的前保險杆...下面凹掉....冏掉了...賺了我們四千車錢...又花了三千多...
明年起「胎紋深淺」納檢 不足1.6mm吊牌2869我覺得這是個很不錯得政策啊!因為在馬路上經常看到很多歐巴桑輪胎都磨成了光頭胎還在騎,這種政策並不是刁難老百姓,而是在保護大家行車的安全,就像是騎機車要戴安全帽是一樣的道理!
你如果在爆胎過的車旁邊你就知道這絕對是德政
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
這樣很好,尤其對常上高速高路的,才不至於爆胎的波及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