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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路段, 機車可合法行駛中間第二車道, 逼車打人是不對的

本文章最後由 kenkuo 於 2013-8-20 14:36 編輯

大魔王忽略了.......

1、此二輪車主的影片有剪接跟消音過、不是全部真相
2、此人在Youtube的影片內可以看到專門挑釁居多、並非個案
3、該四輪白車與此車同速前進一段時間、此二輪不可能沒注意到、刻意不閃用力亂叭?
4、該喇叭聲不是原廠、正確用法也不是該影片拍攝者的錯誤示範
5、該二輪車主沒消音部分就已經非常令人反感、禍從口出、誰知道他消音部分有多難聽....

小老婆都是二輪車主、不過幫理不幫親~
這種騎士的用路態度對於路權的爭取方式只有「負面價值」
絲毫無法彰顯出什麼客觀的路權爭議供人評斷、反而會是成為路權既得利益者的反面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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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頭轉過去不知道說什麼 搞不好這就是導火線  發表於 2013-8-21 21:28
幫裡不幫親+1 前後車都在變換車道憑什麼要前車讓後車  發表於 2013-8-20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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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也被入侵了 超級01跟K26都是影片主角好朋友  發表於 2013-8-20 20:30
你怎麼不說汽車不閃機車 機車好好的騎在自己的車道 汽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 為什麼要汽車閃? 喇叭不是原廠 所以呢?  發表於 2013-8-20 19:13
s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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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3-8-20 18:38
事主本身也有問題  不然怎麼一直遇到這種鳥事
(事主的YOUTOBE全部都是這類行車糾紛 而且也不開放評論)

更別說修過檔案 消過音  會不會在某個關鍵時刻移花接木外加國防布  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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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3-8-20 20:30
12/14 & 12/15 這兩天沒下雨的話會安排出遊喔~~ 有空的朋友看要不要一起來騎騎車  應該不會很遠啦(應該XD)  有空的出個聲吧~
本文章最後由 維尼 於 2013-8-20 14:46 編輯

騎車的人就是一大問題(小車路權也不是無敵大)  誰規定喇叭可以這樣亂按的 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有解釋喇叭使用方式(忘記哪條了,之前新聞有報過 也是亂按喇叭的糾紛 記者有找警方說明喇叭使用方式)
而且人家又沒有繼續切車過來還不加速過去 在那邊等人罵他!(丁丁是個人才)

還有開車的智商不夠高加上切換車道也沒打方向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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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3-8-20 20:30
hibeetley 發表於 2013-8-20 12:09 部分路段, 機車可合法行駛中間第二車道, 逼車打人是不對的9507
一堆人都說 汽車觸犯了哪些責任 所以機車都沒錯就對了 呵呵..
難怪很多人說這裡是2輪的天堂@@ 指某版` ...

那照你說機車犯了什麼錯!?按喇吧?還是打人還是搶鑰匙?
今天雖然機車態度差,但起因不是因為四輪的變換車道未先注意後方打方向燈
就任意變換車道,才導致這件事的起因,就算我自己開車,也會先注意後方才變換車道
照這樣假如後面是砂石車,四輪敢這樣撞上去嗎,就因為後面是摩托車才要這樣被嗆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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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尼 + 1 都有錯 交通安全條例規定喇叭使用方式跟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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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41356 發表於 2013-8-20 11:42 部分路段, 機車可合法行駛中間第二車道, 逼車打人是不對的4543
機車道明明沒什麼車幹嘛跑來跟人家爭汽車道...
還放上來取暖
雖然說打人的也有錯啦!!!

請問什麼是汽車道 我法令上找不到汽車道的名詞 機車法令上所屬汽車類 只要沒有禁行機車標示
機車就可以行駛 該影片機車行駛的禁行機車也已經被塗消了 為什麼機車行駛在上面就是與汽車爭道
你說機車道沒什麼車 那為什麼汽車可以行駛機車道 還有機車道又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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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騎士要爭路權 到時候遊覽車也來爭路權好了時速100可以開高速公路內車道  發表於 2013-8-20 23:03
機車族是不是就該靠右行駛 我們不是騎重機!!! 社會要進步 大家就要按本分 不然你看一些落後國家 交通亂成這樣 你想看到這樣嗎?  發表於 2013-8-20 16:00
那照你這樣說是不是大家都可以騎到車道上? 那不就都亂成一團了? 交通本來就有他的淺規則阿 不是說"沒寫" 就代表 "可以"  發表於 2013-8-20 15:55
diskdie 發表於 2013-8-20 14:48 部分路段, 機車可合法行駛中間第二車道, 逼車打人是不對的6386
那照你說機車犯了什麼錯!?按喇吧?還是打人還是搶鑰匙?
今天雖然機車態度差,但起因不是因為四輪的變換車 ...

基本上!報警後警方看到影片的話兩人都有錯

汽車: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搶奪他人財物
機車:道安條例喇叭使用不當(不可長按 須點按三次每次不可超過一秒    以上有誤自行更正)

比例原則問題  如果肇事的話我個人分析 肇事責任汽車70% 機車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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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責任比是我推估而已 不代表警方認定  發表於 2013-8-21 22:32
長按喇叭就要負擔3成 然後沒打方向燈+逼車 只有7成 ?  發表於 2013-8-20 16:47
本文章最後由 diskdie 於 2013-8-20 17:40 編輯
維尼 發表於 2013-8-20 14:57 部分路段, 機車可合法行駛中間第二車道, 逼車打人是不對的4156
基本上!報警後警方看到影片的話兩人都有錯

汽車: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搶奪他人財物

基本上道安條例上好像沒有明白針對按喇叭這點來限制(剛去翻了一下),我針對的是雖然機車喇叭按法雖然不恰當,但在法律上來說他並沒犯法,他只是沒讓汽車這樣而已,但他也不需要讓汽車,因為他是直行車,而汽車一直逼近,以體格來壓制機車,假如後方是砂石車,我想汽車應該也不敢這樣開吧,所以我認為機車車主並沒什麼錯(雖然按喇叭或他的影片都是這樣狀況),但汽車的車主可以這樣嗆聲,幹醮甚至搶人鑰匙,以及打人?這才是真正的問題,一開始假如機車讓汽車,或汽車知道錯了就讓機車走不要強硬說禁行機車甚至動手,我想這件事也不會發生,但請注意一件事,法治國家就是以法為主,打人動手就是錯,這才是一切問題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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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2 條  發表於 2013-8-20 16:44
機車駕駛本身就是個活該....只是站在法律上比較站得住腳而已  
行為根本就是幼稚不懂事....就算沒禁行機車,騎在哪,一般有經驗的駕駛都知道不安全
自己不注意安全是自己出事,那後座呢?
就該被他無知的行為拖下水嗎?
當然汽車駕駛也不對,不過相信版上許許多多的汽車駕駛遇到這樣的機車駕駛也會發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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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3-8-20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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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3-8-20 20:34
s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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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3-8-20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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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3-8-20 16:36
世界多奇妙
本文章最後由 abrahamese 於 2013-8-20 15:51 編輯
維尼 發表於 2013-8-20 14:57 部分路段, 機車可合法行駛中間第二車道, 逼車打人是不對的8126
基本上!報警後警方看到影片的話兩人都有錯

汽車: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搶奪他人財物

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2

第二章 汽車 第 41 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2&FLNO=41
汽車駕駛人,按鳴喇叭不依規定,或按鳴喇叭超過規定音量者,處新臺幣
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並沒看到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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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條例跟規則不同喔!超出規則範圍就要受到處罰所以該名機車駕駛可被罰三百以上六百以下  發表於 2013-8-21 22:48
哈哈!你是查到罰款的條例 我有回覆你了 你直接搜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92條就有了  發表於 2013-8-21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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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叭音量和排氣管一樣要測分貝質才能開罰單  發表於 2013-8-20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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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92條  發表於 2013-8-20 16:28
我叫金三順:「去愛吧,就像明天是世界末日一樣!」
Abrahanese Recordation BLOG
中間有消音過 說真的  再台北只是叭一聲正常都會相讓
這機車...對汽車的 不知道罵了甚麼  不然不會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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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3-8-20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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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叭一聲,不是自己駕駛錯誤就是車出問題,根本美意=D  發表於 2013-8-20 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