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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日北區頭條之101跳傘

原文由 dub_theone 於 2007-12-22 00:40 發表
好酷喔~
101跳樓也!
不過他也幫101打到廣告了
有何不好呢~~


因為101主體建築外觀永遠版權
只要是有涉及到商業用途都是侵權行為(沒有授權的情況下)

舉例捷運也不可以隨便拍平面廣告的
除了要申請還要審核
審核以後通過還要"付費"^   ^

所以在捷運裡面拍婚紗也要付費
那如果是私自偷拍~然後"商業使用"的話~未經授權也可能會吃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