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ngunM 發表於 2012-8-19 18:46
死角不是這樣用的...
時時注意四周本來就是駕駛應該負起的責任...
沒看到跟死角...這絕對是兩回事...
若重機被撞了,尤其是由死角竄出被撞,
汽車當然有責任(很無奈的責任),
但選擇危險方式加大被撞的機率,
是騎士觀念有待加強
我一直強調汽車死角多不是為汽車脫罪,
是要各位有心理準備不要去鑽它的死角,
增加駕駛看到你的機率、不要做出令人錯愕
(無法預料)的行為,對你有好無壞(防衛駕駛)
多開幾次車,您會了解您很難做到注意四周跟
死角,總會有那麼幾次您會 MISS (除非您不開車,
認知看法跟實務經驗沒有交集)
"應注意而未注意"拿來無限上綱根本是欺負人,
有多少例子顯示無辜者硬是被卡上這條而要
負擔責任(改天您自己遇上就知道),由死角竄出
的機車責任應該最大,卻很可能因為它是相對弱勢,
若汽車有錯負起責任是剛好,無錯則是倒楣,因為
這條"應注意而未注意"
高速公路的行車環境的確比平面道路好很多,
但高速時一點點小錯誤所造成的後果相對也大很多;
平面道路雖亂,一點小意外還煞得住、閃得過,
會衝撞的大多是車速過快反應不及(或心不在焉)
環境不同,所面臨的危險狀況也不同,
不變的是車速快一定比車速慢"後果"更嚴重,
故車速與安全存在絕對關係
發生機率當然不一樣,但機率小≠後果不嚴重
就拿我來說好了,開車要開省道還是高速公路?
我會考量時間、距離、油耗補給、交通狀況...
就是不會考慮"安全",因為走哪種都有潛在危險 ^^"
機率高→後果不會很嚴重;
機率低→後果很嚴重,如何評估何者安全? 我不會算 ~"~
速度快不需要鑽車? 速度慢鑽車沒有危險?
這種相對速度的論述沒有"絕對"(多快叫快?
多慢叫慢?),遇上了才會知道 ^^"
我個人反對同車道超車,我認為比較適當的法規
是將重機視為汽車--"同車道不得並排行駛",
同車道超車、鑽車縫都屬違法行為,因此而肇事
應負完全(或較多)的肇事責任 ^^
當然,這不是我說了算 X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