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5樓我把樓主(苦主)與版主搞錯 , 有點歉疚所以補充表達一下個人對本案的一點經驗 , 動態機械舉凡船隻/郵輪航空母艦...飛機....汽車...機車...腳踏車....等 , 或著是工具機械等..., 只要會動 , 結構材料就會受力 , 例如在船塢內於船頭架設一雷射筆指向船尾做一記號 , 當郵輪或航空母艦一進入海中 , 就會發現雷射筆的指點 , 一直在動 , 也就是船體一直在扭曲變形的狀態 , 在材料力學中 , 動態機件必須具備繞曲的條件 , 整個船體扭曲偏移1~2公尺以上是常態 , 若發現雷射指點不動了 , 建議馬上跳船 , 因為結構體已經沒有彈性了 , 隨時會瓦解斷裂 , 機車一般在常態作動時 , 車架車體變形量約為1公分 , 只要車子在動 , 車架就一直在不斷的呈現出動態繞曲的現象 , 這是常態 , 若苦主以此為訴求之一 , 在公開媒體提出 , 是件非常不妥當的事 , 任何學材料或教材料力學的人都可以證明此種言論是不當的 , 而老生我主要的觀察點在廠家 , 廠家會如何做 ?? 這是我最有興趣的一點 , 若做的好 , 可能會成第4 , 若做不好可能與其他想冒出頭的車廠般 , 被大漢的踩在地上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