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fox8850 於 2007-12-10 15:27 發表
我認同你的說法...
但是這項法規實行起來的確有困難
因為後來我仔細想過...這可能對我們這些住在大眾運輸工具比較發達的都市人比較有利,
但是對於一些大眾運輸工具不發達可能沒得選擇必定要多繳錢...
也許那些人也想出門坐公車坐捷運等交通工具來省燃料稅,可是他們沒得選擇...
政府要實施前應該要先想好配套措施,不能以台北市的觀點來看待全台灣
的確鄉下地方大眾運輸真的很不方便,出門路途又長,對鄉下人有失公平
爾且這項政策實施也只是增加政府稅收,一公升多2.5元,很多都會繳超過原來的燃料稅
政府應該以原來的稅收,來計算使用者付費,不能改變政策就要增加稅收啊
沒錢就要找人民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