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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燃料費隨油徵收對大家的影響。

31#
noahmuta 2007-12-10 17:00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29 bioforgeka 的文章

不知道是誰先說話比較衝耶

愛算數字 叫別人爬文

數字算出來看了還在叫別人爬文 莫名奇妙

一公升2.5元你覺得不爽去算出來你覺得爽的數字啊

明明交通部還怕收2.5太少收不到430億的稅金咧

現在只不過把430億稅從每人平均分攤變成誰開的多繳的多而已

不想繳的多那就開少一點 沒人強迫你開的多

多少汽車通勤族還可以因為新制繳比較少的錢

而運輸業和機車則會繳比較多的錢

如果只是因為對自己有利就支持哪項政策 對自己不利就反對哪項政策

這跟既得利益者怎會沒關?? 跟公平正義怎會沒關??

要推動一項公共政策 那些通勤族開車騎車捷運上班根本不用考慮在內

全部都是私人因素 而非公眾利益

推公共政策還要考慮私人利益 那不要推好了
32#
mingood 2007-12-10 17:08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由 fox8850 於 2007-12-10 15:27 發表
我認同你的說法...
但是這項法規實行起來的確有困難
因為後來我仔細想過...這可能對我們這些住在大眾運輸工具比較發達的都市人比較有利,
但是對於一些大眾運輸工具不發達可能沒得選擇必定要多繳錢...
也許那些人也想出門坐公車坐捷運等交通工具來省燃料稅,可是他們沒得選擇...
政府要實施前應該要先想好配套措施,不能以台北市的觀點來看待全台灣說說燃料費隨油徵收對大家的影響。6351


的確鄉下地方大眾運輸真的很不方便,出門路途又長,對鄉下人有失公平
爾且這項政策實施也只是增加政府稅收,一公升多2.5元,很多都會繳超過原來的燃料稅
政府應該以原來的稅收,來計算使用者付費,不能改變政策就要增加稅收啊
沒錢就要找人民挖
33#
mingood 2007-12-10 17:22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31 noahmuta 的文章

我想說汽車通勤族的話都是多繳,很少少繳的
推這項公共政策怎麼不用考慮通勤族開車騎車捷運上班
大家的私人因素,不就是公共嗎
34#
noahmuta 2007-12-10 21:02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33 mingood 的文章

汽車通勤族怎麼會多繳??

汽燃稅當初依照公路法規定是以油價25%做計算耶

一台3000CC的車 燃料稅一年$7200

每公升2.5做計算 2880公升汽油

以一公升跑10公里算 一年內跑28800KM都不算虧

哪一個通勤族那麼會跑??

一台2000CC的車算法同理 原本要交$6210

一年只要跑24840KM以內都賺

現在一公升收2.5已經很好了

不要真的按照公路法規定給你一公升收$7~8到時候在吵都來不及

另外 何謂大家的私人利益就是公眾利益??

為了自己個人的用途 如假日出遊 或為了私人公司生意用途 如運輸業

結果要全部有車階級民眾幫忙買單 而這些用途或收入也並沒有用在公共利益

明明那些個人用途與某些行業相對於全民來說就是小眾

哪裡來小眾利益就是公眾利益之理??

[ 本文最後由 noahmuta 於 2007-12-10 21:11 編輯 ]
35#
mingood 2007-12-10 21:48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34 noahmuta 的文章

我剛剛算了一下,的確汽車通勤族是沒有很多多繳
可是也沒那麼離譜啦3000cc的車一公升沒有10公里啦,給它5公里好了
一天40公里內,就不用多繳,還算可以

另外 我所說的,(大家的私人因素,不就是公共嗎)
要推動一項公共政策 那些通勤族開車騎車捷運上班難道不用考慮到嗎
不要曲解我的意思哦

回覆 #27 noahmuta 的文章

第一點:回覆你是因為你說兩年騎不超過10800公里...所以我把每天通勤必扣掉的里程數扣一扣幾乎等於除了上班不能有其他活動
第二點:是回覆你堅持使用者付費為了要反駁你的例子~何需扯到誰賺不賺?他賺是他家的事阿~今天會出來'講就是要為自己的利益損失說說話不是嗎?還是你寧願自己多付點錢也要那些運輸業者沒辦法貪小便宜?
千望不要說"我的騎法又不會比舊制收的稅還高!"那你有考慮到其他通勤動輒就20公里以上的小老百姓嗎?我相信這樣的人大有人在~要搞清楚"隨油收費"根本就是變相的徵稅!
第三點:引用一下你說過的" 明明就是多使用石油而多繳稅 並非多使用馬路而多繳稅 電動車有多繳稅嗎??"今天我騎多了用油也兇~但也比別人多該付出的油價了~那使用者付費的理論本就另有所指~不是使用馬路是什麼?你的邏輯有些怪...而且還講到電動車...難道電動車現在是普及了嗎@@?我想今天討論的本質上還是"有吃汽油"的車子吧?
當制定出一個政策~是否好好評估過在民生的本質上有何影響?民主社會不就是多數決嗎?那我真的很想問問兩年跑超不超過10800公里的車主到底哪個才是佔多數~在沒有個數據出來前我想爭這個是沒有用的~只不過我是比較相信是超過的佔大多數~不敢說我就是對的~以上只是我的看法而已
機車燃料稅
51-125CC(主流車種-市售所有100和125車種) 兩年900 一年450
改隨油徵收 一公升2.5
要合舊制打平 一年只可以加180公升的油
180公升的油 以油耗一公升跑35公里計算
(主流125"正常通勤"一公升跑大約30-36公里 35已經算非常好的油耗了)
只能跑一年只能跑6300 超過就是虧!
而以小弟未改缸未改傳動未改管(就是完全原廠)之前的原廠車計算
一公升平均可跑33公里 所以我一年只能跑5940公里!
(我假日根本懶的出門的人 現在新車十個月已經跑八千了)

以一年跑6300公里來算  
一年 52星期 每星期通勤五日 共260日 扣掉每年假日約10日 共250日
一天最多騎25.2公里 也就是說 單趟不得超過12.6公里 超過就是虧

126-250CC(主流車種-FT150 G5150 狼R150 雲豹系列 KTR Q龍 愛將...等)
兩年 1200 一年600
每年可加240公升
以油耗30計算(很好了 應該不少FT車主達不到) 可跑7200公里

每日上學上班單趟可跑14.4公里

幾個人公司學校離家這麼近?

-----------------而且! 這是除了上班上學以外 其他 完!全!不!用!車!-------------------

全台灣多少機車族 合理? 當然 "使用者付費"這個小弟完全贊成 非常合理
但是這樣的新制 合理? 放X!說說燃料費隨油徵收對大家的影響。4536 說說燃料費隨油徵收對大家的影響。2605 說說燃料費隨油徵收對大家的影響。900 說說燃料費隨油徵收對大家的影響。1276 說說燃料費隨油徵收對大家的影響。3841 說說燃料費隨油徵收對大家的影響。6683 icon9.gif icon9.gif icon9.gif icon9.gif icon9.gif

文末PS.正常機車族 每年約跑10000-13000公里 不到一萬的少之又少
超過一萬五的大有人在

整體而言新制如果會比舊制少收  我就把我的勁戰放奇摩一元起標標多少賣多少
如果沒有少收 某大敢不敢將兩年八千公里的FT比照辦理?

[ 本文最後由 蚊子0.0 於 2007-12-11 01:21 編輯 ]
38#
noahmuta 2007-12-11 01:33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37 蚊子0.0 的文章

你算那麼多 之前早就算過了 何必再算一遍??

前面早就說過了

新制較優惠汽車通勤族 機車族與貨運業吃虧

交通部收430億的稅只有收機車族的稅 你的說法才成立

燃料稅只有收機車族嗎?? 說說燃料費隨油徵收對大家的影響。1233 說說燃料費隨油徵收對大家的影響。9738

要嘴砲賣車自己先看清楚算清楚吧 本人就不跟著嘴砲了 說說燃料費隨油徵收對大家的影響。4586 說說燃料費隨油徵收對大家的影響。6371
39#
fox8850 2007-12-11 01:56 只看這個作者
大家請先息怒...說說燃料費隨油徵收對大家的影響。6719
政府使用者付費這個原意我贊成...
但是這個政策要實行前政府要有相對的配套措施,不然我不會投下贊成票...
總不能叫那些住在大眾運輸工具不發達的人吃虧,這樣有失公平原則...
40#
noahmuta 2007-12-11 02:07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36 小正正 的文章

1.所以你認同有其他個人活動就應該個人自己付費??

2.這正是健保不能與燃料稅隨油徵收相比的問題

    多使用車多付燃料稅 你多使用健保有多付健保費嗎??

   那些跑的多卻少付錢的錢跑到自己口袋 起碼健保是在健保局口袋而非私人口袋

   本來燃料稅就已經有在收了 何來"變相徵稅"之說??

   或許換個方式也可以講 新制只不過是把舊制機車族少繳的稅徵回來 汽車族多繳的稅還回去而已

   再說一個公共政策本來就是以公眾利益為優先

    前面已經講過不需再講
   
3.多使用石油跟多使用馬路是回答你的"~何來騎在路上的次數多就要多付費"

   是使用石油多要付費 而不是騎在馬路上多要付費

    你如果認為多使用馬路也要多付費 那是另一個議題

    鋪馬路使用的錢是一項稅金 燃料稅是另一項稅金 看不出來不合理在哪

民主社會多數決是沒錯 但是前面就講過了 此項政策機車族較吃虧

大多數汽車族是佔便宜的 燃料稅不是只有徵機車族

而且未必新制比舊制得多付錢的人就不會支持新制

本人說不定這半年內多跑5000KM 我支持新制

而且父親是小黃 豈不是付更多錢?? 他也支持

一項新的政策不應該為了自己是不是受害者 有沒有吃虧而決定支不支持

應該看這政策是否合理而決定支不支持

舊制燃料稅這種齊頭式平等的作法正是不合理的

[ 本文最後由 noahmuta 於 2007-12-11 02:21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