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都是別人吃麵然後一堆人喊燒
樓主如果被告,你們有人要陪關嗎顆顆
我覺得公道自在人心
要幹就要在心裡幹
總不能箝制思想吧?
好吧剛剛打電話(逼~逼~逼~
律師朋友A:衝殺洨?
我:沒事啊,問你一件很逼機的事情,看看這人有沒有犯法
我:機哩瓜啦嘰哩瓜啦~~~~~~~.........(從頭到尾敘述一遍)
律師朋友A:偵查庭開一開,不起訴or緩起訴,掰掰(嘟~嘟~嘟~
我:幹!我....(嘟~嘟~嘟~
好啦,樓主不用擔心,如果有律師方面的問題可以私訊給我啦,我個人覺得是老闆錯啦,怎麼可以調戲朋友的女朋友呢?老闆這樣是不行的喔~
我大概跟你敘述一下囉!
妨害名譽分成公然侮辱跟毀謗
什麼是公然侮辱呢?成立要件就是共見共聞,阿什麼是共見共聞?
就是有三人以上的人聽到或是看到你侮辱某某人,這樣才成立,但是你是陳述可受公評之客觀事實,並不構成此案的成立要件
告毀謗?只要你能證明你說的是事實(圖片會說話)就好了~行為人不負舉證之責任,所以是他要舉證你有做出讓他名譽受傷的事情,但是是事實阿額額~~
最後如果不行的話,就教你絕招啦~幽靈舉證
什麼是幽靈舉證?比如說你今天看老王不爽
你幹破他家玻璃~他去告你,你跟警察說:我今天都跟小黑在一起,不在家
警察必須先舉證有或是沒有小黑這個人,才能繼續動作~
同理~你自己看著辦囉額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