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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小鬼騎車不看路

回覆 28# AKB848 的文章

你文章中也只提到

結果單眼機身傷痕累累,更痛的是裝在單眼上的EF200 F2 L IS是跟女友的爸爸借的

並無說到鏡頭損傷如何

如果像你文章中嚴重的話可以去說回復不能,但是你說的新是甚麼定義呢?

二手良品嗎?那也叫做二手貨,那到底甚麼是新?

還是要讓你岳父看不出來就好?

還有我也沒有說是因為你放上相機車才來撞你

從一開始第一篇回覆我也只有提到相機

因為說得太簡潔導致誤會才在12樓做個總回復

並且道歉

我的文章也請你看仔細

如果還是看不懂可以說!

另外你說你沒要求車子的賠償

我也沒去算車子阿

車子的賠償就已經是篤定OK的

我單就相機部分做出評論

就單純的分開只算相機

法條也有說賠償

看到底怎麼賠償,怎麼算

折舊率多少?

端看負責你的調委或是民法法庭

遇到好一點的,折舊後金錢賠給你(如非你有證據說是全新未使用過)

遇到爛一點的,一個判賠不合你的意思,繼續上訴

勞心勞力

你可以把我當成爛一點的

如果對方真的這樣刁你,之後在法官面前哭窮

你要怎麼辦??

火大的要命你也只能說,撞我的是你,給我陪,不然就上法庭

之後的律師費也是一筆費用

換來的也不一定是你想要的

今天可不是你要怎樣就一定可以怎樣

每一位當事人都希望好結果可以站在自己身邊

但是100%篤定嗎?

多少恐龍法官~看看新聞就知道了

人總是要做好最壞的打算

還是希望你打贏啦~

等你PO你的賠償書了,跟大家一起分享喜悅

另外問個事情

你岳父到底知不知道你把鏡頭給搞壞啊

好啦~最後就這樣了!

我看我們也別吵下去了

再吵下去對你的情狀也沒大多幫助

火氣也別這麼大~

願上帝祝福你

回覆 31# 跑山的節奏 的文章

不用硬坳了
發現自己發言有失妥當就安靜看就好了
有時後不是一直掙就會贏
只是讓更多人看笑話而已

依我在高雄市交通大隊的經驗
這個部份是騎車撞過來的騎士的過失
為什麼呢?
其實你的譬喻非常的不恰當

我簡單來譬喻  我住家就蓋在這邊 也沒違建
有人自己撞進來把我放在車庫的法拉利毀了
那是誰的過失?

同理  今天開板的車停在規定的停車格內
而不是路中間

妳提出的譬喻是說公眾場合沒錯
但是 那是擋在路中間
而不是放在應該所在的地方

我用同樣的說法來說
今天行李放在某個行李置放區 還有圍起來
妳自己恍神走進去跌倒
妳要怪誰?

行李主人沒告你財損就不錯了
同理可證
開板這次的事件
責任歸咎在肇事者身上
除非又遇到一個恐龍法官
像是那種強姦當成援交五萬元交保犯人就跑的不見蹤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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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5912789t + 1 他真的好愛爭 好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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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無一物 何處惹塵埃

回覆 32# 南撤橘也 的文章

會了解的就是會了解

不會了解的還是不會了解

到頭來都是主觀判斷的問題

至於我打的那個例子~很失敗我很了解

因為無法把樓主的所有情況給譬喻進去

所以你炮得有道理

我接受

但是針對樓主去調委的結果之一

我所說的判決也並非不可能出現

這兩點請你不要混在一起講

經驗是甚麼?就只是多數事件所做出來的多數判決

取最大的那個數

但你不能說事件絕對照你的經驗走

頂多只能說有很大的可能會是這樣

既然是很大的可能,那就代表有變數

有變數的話我說的結果也有可能出現

如果你是單純的要炮那個例子

上面可以忽略

是我舉例不當

在這邊再次道歉

恐龍法官這個名詞的出現也是因為做出了不符合大眾觀感的判決

也就是說在一群人中特異獨行的那個人會被另眼看待一樣

其實就跟我差不多阿~

大家都認為一定是100%全賠償

我用不同的觀點去解釋這件事情~就變成這樣的情形了

被人當笑話看也不錯啊~看的人一整天心情也會很好

也是一件善事~

回文就回到這邊啦,你要說我強凹也行,死不認錯也OK

我都接受~這邊本來就是開放的論壇

我也不會因為你跟我想法不同就去說你的想法不對

既然不能接受你也把這些話當笑話看吧

一整天開心也不錯

呵呵
34#
ggocq 2011-7-15 19:01 只看這個作者
L鏡直接爆了啊107.gif
那種東西保值性很高
二手價也不會便宜到哪去..

回覆 34# ggocq 的文章

玩單眼真的需要一點口袋

不然就只能去租一顆來拍了
36#
AKB848 2011-7-15 21:03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章由 跑山的節奏 於 2011-7-15 09:51 發表 死小鬼騎車不看路8095
你文章中也只提到

結果單眼機身傷痕累累,更痛的是裝在單眼上的EF200 F2 L IS是跟女友的爸爸借的

並無說到鏡頭損傷如何

如果像你文章中嚴重的話可以去說回復不能,但是你說的新是甚麼定義呢?

二手良品嗎?那也叫做二手貨,那到底甚麼是新?

還是要讓你岳父看不出來就好?

還有我也沒有說是因為你放上相機車才來撞你

從一開始第一篇回覆我也只有提到相機

因為說得太簡潔導致誤會才在12樓做個總回復

並且道歉

我的文章也請你看仔細

如果還是看不懂可以說!

另外你說你沒要求車子的賠償

我也沒去算車子阿

車子的賠償就已經是篤定OK的

我單就相機部分做出評論

就單純的分開只算相機

法條也有說賠償

看到底怎麼賠償,怎麼算

折舊率多少?

端看負責你的調委或是民法法庭

遇到好一點的,折舊後金錢賠給你(如非你有證據說是全新未使用過)

遇到爛一點的,一個判賠不合你的意思,繼續上訴

勞心勞力

你可以把我當成爛一點的

如果對方真的這樣刁你,之後在法官面前哭窮

你要怎麼辦??

火大的要命你也只能說,撞我的是你,給我陪,不然就上法庭

之後的律師費也是一筆費用

換來的也不一定是你想要的

今天可不是你要怎樣就一定可以怎樣

每一位當事人都希望好結果可以站在自己身邊

但是100%篤定嗎?

多少恐龍法官~看看新聞就知道了

人總是要做好最壞的打算

還是希望你打贏啦~

等你PO你的賠償書了,跟大家一起分享喜悅

另外問個事情

你岳父到底知不知道你把鏡頭給搞壞啊

好啦~最後就這樣了!

我看我們也別吵下去了

再吵下去對你的情狀也沒大多幫助

火氣也別這麼大~

願上帝祝福你

因為你不是當事人所以也無須對你生氣

1.你一開始不是想表達的是我把相機放在機超座椅上也有過失~然後又舉例人行道與行李的問題~後來有人糾正你有改口說是舉例不當既然是這樣當初還你舉這個案例做啥?

2.如果你今天不小新騎車去撞到別人的車還人家的財物損毀你會用你現在這套說法去說嗎

3.把人家東西撞壞你有何權利跟立場去要求對只能送修!這很簡單阿因為只想賠越少越好阿買一個新的當然比較多錢啊

4.說真的你這樣的思維只會害了你~你的想法不外乎是不賠是最好如果可以還想讓對方賠償我
37#
AKB848 2011-7-15 21:06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章由 ggocq 於 2011-7-15 19:01 發表 死小鬼騎車不看路9695
L鏡直接爆了啊107.gif
那種東西保值性很高
二手價也不會便宜到哪去..


還有1D4機身也掛了阿~說真的停在停車格還會被撞還要被說妳東西放在車上也有過失~還有東西只能送修而且些話是肇事者說的那受害者聽了不會抓狂才怪

回覆 35# 跑山的節奏 的文章

租一顆來拍 然後被撞 就賠不完了 還要賠營業損失
我看了回覆  覺得  跑山版友  第一次回覆的 案例不夠恰當  但是  他馬上補充道歉

而且  他說的狀況  在法條上有記載  那就有機會  被拿出來使用

可能樓主當下心情不佳  認為他在挑語病  但是  請靜下心來  如果!!  今天調解不成

真的要上法院了  此版友  所提出之可能  是否可列入你的辯答回覆  避免 真的法院上出現此問題

你只能抱頭痛哭~~因為你根本沒想到  最後受害者 居然變成你!!

題外話  可以的話  請樓主  打文章 分個段落吧   年紀大了  看的很吃力  死小鬼騎車不看路1835
有機會就要上~~~
沒機會~~創造機會也要上~~~
早買早享受~~
晚買等折扣~~!!
39樓中肯
樓主有沒有想過對方如果擺爛不賠
到最後真的只能走法院
而法院要賠給您全新的金額真的微乎其微
一定會算到折舊率的以版主L鏡的價格
折舊率不要多 一成就好 就損失好幾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