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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鴻58.5事件 4萬元事件說明

回覆 120# 孤獨遊俠 的文章

這已經可以提告了
好自為之
如果你要譙自己寫子條譙就好
何必發到公眾平台
雖然你說別對號入座
但是有眼人都知道妳在說誰
再說
是妳自己先跑出來討砲

還有你說的偷看?
所以我這個遊客進去也算偷看
打出來就不要怕別人看
帶種點好嗎?

我只能說
我寧願冒著被禁言的危險
也該把你砲的體無完膚

還有噗浪Karma也有把遊客值算進去
原本我是來止戰的
但是我看到你噗浪我就知道大家看到的奇麼子會是怎樣的

說人者 自為之
先別管這個了
妳聽過安麗嘛?

安麗最佳代言人
衰哥FBI
簡稱衰哥欸夫悲哀
叫我衰悲哀就好了
也可以叫我衰哥
更可以叫我悲哀衰哥
揪咪~~^_<
神人怕你變成神,怕你搶了她的位置~所以不把你改那麼快....108.gif

回覆 788# 136文哥 的文章

那就怎麼樣?!!0.0

我是局外人
我從第一天版主發這篇文看到今天
把每個人的回覆都讀完了

不就是店家收錢結果把版主的車改差了...
利用信任超額收費然後出問題不負責任  推卸的一乾二靜= =
背後說人壞話污辱人
為了幾萬塊使自己的格調蕩然無存...戰鴻58.5事件 4萬元事件說明7438

那個孤獨遊俠都揚言要幹掉版主了
白紙黑字一清二白
不告  不採取行動!?
不然是要幹麻= =
難不成是宅男鍵盤勇者喔= =

車改壞
說啥為了大局要版主忍
人威脅
又要版主忍
你是何德何能要版主吞忍這一切阿戰鴻58.5事件 4萬元事件說明3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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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803# 則阿 的文章

不能編輯= =

我講的裡面有一段話
難不成是宅男鍵盤勇者喔= =

是指威脅版主的人

敢在電腦前用鍵盤敲敲打打
卻不敢出來面對
是鍵盤勇者嗎?!!

看了好幾天
還不見店家出來解釋= =...
路過...不站任何一方...
不過有些觀念的幫你們澄清一下...
他寫的那些話恐嚇是不會成立的...
講白話一點就是恐嚇必需由加害人直接向被害人說出..
或者是指定某人向被害人表達的意思..
如果只是網上寫寫並未向被害人表達,是不會成立的..

而公侮罪雖沒指明道姓可是依情境和人判斷是可以告的@@
一流的車手~一流的賽道~
都會滑出去了..
何況是路上不知是幾流的車手和幾流的馬路....

回覆 805# sdee0409 的文章

我有詢問過法律相關人事了

只要被害人可接觸到資訊
都算
而是否成立則看法官認定 並非我們致這邊決定
但是我可以很明白的說
要告絕對告的成
我明明就是鵝竿將
蘋果就是要叫我眼鏡男

2013/03/04起 全面嚴格抓取版面要求PM文章
包含福利社   僅廠商區除外
違者將獲得警告一支與刪文處理
喔~

不就很厲害~

你再繼續吧~

反正鵝肝要去報警了~

還是開個美村路小七宵夜杯

101.gif 101.gif 101.gif

Noname.jpg (85.43 KB, 下載次數: 18)

戰鴻58.5事件 4萬元事件說明9964

回覆 806# 愛車之竿 的文章

嗯哼..看你啦..我只是提出我學過的淺論..
因為假若a跟b說我想幹掉c但是b自己多事跑去跟c說
這樣搞的話永遠接這種官司就好了..所以依目前來說
都傾向於是加害人需有通知被害人之意才會比較容易構成..

而我看之前的貼文..公侮是比較沒爭議的..
因為判的還是法官..加油囉希望你好好處理..
一流的車手~一流的賽道~
都會滑出去了..
何況是路上不知是幾流的車手和幾流的馬路....
因為他還有扯到不能犯的一些法理的問題..
剛看到上面的貼文...我是投你去告公侮一票啦..
教教他們...飯可以亂吃..話不能亂話..現在連字都不能亂打..

順便掛民事求償補貼一下...四萬塊XD~~科~科
一流的車手~一流的賽道~
都會滑出去了..
何況是路上不知是幾流的車手和幾流的馬路....

回覆 808# sdee0409 的文章

當然 這種私底下的傳遞  可能會有誤傳
法官不認定我是非常同意的

但是網路上每個字都他自己打的
沒有誤傳這回事

如你說的 我會去提告公然污辱跟恐嚇罪
非常感謝你提供的意見
我明明就是鵝竿將
蘋果就是要叫我眼鏡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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